工商公字[2006]83号
颁布时间:2006-04-25 08:46:15.000 发文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水平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推动国务院颁布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两个纲要”)目标的实现,按照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要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两个纲要”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和中期评估工作重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和中期评估工作重点,积极开展评估工作,并将评估情况于2006年5月20日前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平交易局。
( 局印 )
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的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和中期评估工作重点
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两个纲要”)。为推动“两个纲要”目标的实现,按照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特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两个纲要”的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和中期评估工作重点。
一、“两个纲要”中期评估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施“两个纲要”为主线,认真做好对“两个纲要”的中期评估工作,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食品与用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流通领域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保障妇女儿童的消费安全,努力实现“两个纲要”的发展目标,积极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成立“两个纲要”中期评估工作领导小组。钟攸平副局长担任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分别由总局公平交易局和个体司的一名司局级领导担任。
(三)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两个纲要”中期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平交易局,主要承担日常事务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一名处长担任总局内相应司局的联络员。
(四)评估方式及监督检查
评估工作坚持“自查为主,调研为辅,加强监督”的原则,各成员单位在制定工作计划、开展日常工作、总结业务工作等具体实践中,要对照总局实施“两个纲要”的主要工作内容,主动检查、评估本单位在查处涉及流通领域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中是否重视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否为广大妇女儿童创造了良好的消费环境和生活环境。同时,各成员单位应及时就本单位负责指导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相关业务系统履行职责,保证妇女儿童用品质量安全、提供舒适生活环境的相关情况,积极开展调研、召开座谈会、进行问卷调查等,并及时做出相应评估。
(五)做好宣传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加强“两个纲要”有关工作实施情况的宣传,积极宣传“两个纲要”的方针、政策、措施和已经取得的成果,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关心、重视和支持“两个纲要”的实施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积极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和生活环境。
二、“两个纲要”中期评估工作重点
(一)对儿童用品市场实施监管的情况,特别是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儿童食品和用品的工作情况。
公平交易局、消保局为主要负责单位。
(二)对妇女用品市场实施监管的情况,特别是严厉打击侵犯妇女合法权益、制售假冒伪劣妇女用品等违法行为的工作情况。
公平交易局、消保局为主要负责单位。
(三)对广告市场的监管情况,尤其是在清理含有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损害妇女身心健康内容的不良广告方面的执法情况。
广告司、公平交易局为主要负责单位。
(四)对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坚决查处传播淫秽色情、暴力、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的出版物,严格审查面向未成年人的游戏软件内容,查缴含有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和恐怖、残忍等内容的游戏软件产品等的执法工作情况。
公平交易局、广告司和法规司为负责单位。
(五)加强对营业性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艺厅、录像厅等文化娱乐场所的管理,进一步优化中、小学学校周边环境等工作的开展情况。
个体司、公平交易局、广告司和法规司为负责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