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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的通知

京财工[1993]208号

颁布时间:1993-03-03 00:00:00.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财政局

市属各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现将财政部颁发的《工业企业财务制度》转发给你们,请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执行中有何问题,望及时函告我们。

  附件:财政部关于颁发《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的通知〔(92)财工字第574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了规范企业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制订了《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现予颁发,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执行中有何问题,望及时函告我们。

  199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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