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质检认联[2003]110号
颁布时间:2003-04-23 00:00:00.000 发文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认证机构、检测机构、标志发放管理中心:
由于我国部分地区发生非典型肺炎疫情,给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申请、送样检测和工厂审查的进程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预防非典型肺炎的指示,避免大规模的人员流动,确保人民身体健康和安全,经研究,决定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强制实施时间,由2003年5月1日推迟至2003年8月1日,具体督查时间另行通知。
请遵照执行。
二00三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