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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管理办法》和《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管理办法》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4]第28号

颁布时间:2004-03-12 00:00:00.000 发文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质检总局参照木质包装检疫国际标准拟定了《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管理办法》(草案)和《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管理办法》(草案)。为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质检总局决定就两个管理办法草案举行听证会。现就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一)2004年4月15日上午9:00-12:00,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北京国际会议中心。

  (二)2004年4月20日上午9:00-12:00,广州市珠江新城花城大道66号,国门酒店。

  二、报名条件

  (一)任何个人和社会组织(法人、社会团体等)均可作为陈述人或旁听人报名参加听证会。

  (二)作为陈述人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应当提供书面陈述意见。

  (三)听证会陈述人不超过20人,旁听人数不超过100人(根据报名先后顺序确定)。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04年4月1至7日办公时间。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甲1号健翔山庄B12座,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联系人:段小红 温立泉

  联系电话:010-62054212 传真:010-62385488.

  2.广东省广州市珠江新城花城大道66号,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A座1108房间

  联系人:阮乐秋 梁剑浩

  联系电话:020-38290823 传真:020-38290826.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00四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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