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社部函[2006]38号
颁布时间:2006-03-30 10:59:49.000 发文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
为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根据《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部决定今年继续组织开展第八届中华技能大奖(以下简称“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以下简称“能手”)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表彰活动将扩大规模,在全国范围内组织表彰20名“大奖”获得者、300名“能手”和100家“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以下简称“突出贡献奖”)获奖单位。
二、“大奖”候选人原则上从历届“能手”中推荐。“能手”候选人仍然从已取得省(行业)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中推荐产生。
三、“大奖”候选人由各地区、各部门组织推荐。每一地区、部门可推荐1-2名在技术攻关、工艺革新和技术改造方面有创新的人员参加“大奖”评选:“能手”按2:1的比例推荐候选人(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突出贡献奖”候选单位每一地区、部门可推荐1-2个:“大奖”、“能手”候选人及“突出贡献奖”候选单位的基本条件及推荐程序另行下发。
四、各地区、各部门对拟推荐的“大奖”、“能手”候选人及“突出贡献奖”候选单位要严格把关,排出推荐顺序并填写推荐表(见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
五、申报“大奖”候选人和“突出贡献奖”候选单位时,必须同时上报相关音像资料。“能手”候选人鼓励上报音像资料。具体要求另行下发。
六、请各地区、各部门于2006年6月15日前,按本通知要求将候选人、候选单位相关材料报送我部全国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办公室(具体联络方式见后),逾期申报无效。
七、本届“大奖”候选人将在我部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一周(具体公示时间另行通知),经网上公示,并经部务会研究通过后,将在网上公布评选结果。
八、我部将组织开展全国表彰宣传活动。请各地区、各部门积极配合,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围绕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等工作,组织有关媒体搞好宣传,确保此项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请各地区、各部门接此通知后,尽快将具体工作落实到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并将有关联系方式于2006年4月20日前报我部全国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办公室。在组织开展评选工作中,要注意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并及时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报我部。相关内容可查询中国劳动力市场网站(www.lm.gov.cn)。
联 系 人:王颖,宋晨曦
联系电话:(010)84661072,84661073
传 真:(010)84661070
电子邮箱:jingsaichu2006@yahoo.com.cn
邮政编码:100101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路3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办公室)
附件:1.全国技术能手名额分配表
2.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推荐表
3.中华技能大奖申报表
4.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表
5.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候选单位推荐表
6.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申报表
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1 全国技术能手名额分配表
一、地区 | ||||||
北京 | 5人 | 天津 | 4人 | |||
河北 | 4人 | 山西 | 4人 | |||
内蒙古 | 3人 | 辽宁 | 5人 | |||
吉林 | 4人 | 黑龙江 | 5人 | |||
上海 | 5人 | 江苏 | 5人 | |||
浙江 | 5人 | 安徽 | 4人 | |||
福建 | 5人 | 江西 | 4人 | |||
山东 | 5人 | 河南 | 4人 | |||
湖北 | 4人 | 湖南 | 4人 | |||
广东 | 5人 | 广西 | 3人 | |||
海南 | 3人 | 重庆 | 4人 | |||
四川 | 4人 | 贵州 | 3人 | |||
云南 | 3人 | 陕西 | 4人 | |||
甘肃 | 3人 | 青海 | 3人 | |||
宁夏 | 3人 | 新疆 | 4人 | |||
西藏 | 2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2人 | ||||
二、部门 | ||||||
民政部 | 2人 | 国土资源部 | 2人 | |||
建设部 | 4人 | 铁道部 | 4人 | |||
交通部 | 4人 | 信息产业部 | 4人 | |||
水利部 | 4人 | 农业部 | 4人 | |||
文化部 | 1人 | 中国人民银行 | 2人 | |||
卫生部 | 1人 |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 1人 |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1人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1人 | |||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 2人 |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 2人 | |||
国家体育总局 | 1人 | 国家林业局 | 2人 | |||
国家旅游局 | 1人 |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 2人 | |||
国家粮食局 | 2人 | 国家烟草专卖局 | 2人 | |||
国家测绘局 | 1人 |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 3人 | |||
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 2人 | 共青团中央 | 4人 | |||
中华全国总工会 | 4人 |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 2人 | |||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 2人 | 解放军总参谋部 | 2人 | |||
解放军总装备部 | 2人 | 解放军总后勤部 | 2人 | |||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 | 2人 |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 2人 | |||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 3人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 2人 | |||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 | 2人 |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2人 | |||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 4人 | 中国商业联合会 | 2人 | |||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 3人 |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 4人 | |||
三、企业 | ||||||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 3人 |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 | 3人 | |||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 3人 |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 3人 | |||
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 | 3人 | 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 | 3人 | |||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 3人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 3人 | |||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 3人 |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 | 3人 | |||
中国石油天燃气集团公司 | 3人 |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 3人 | |||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 1人 | 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 | 1人 | |||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人 |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 1人 | |||
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 | 1人 |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 | 1人 |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 1人 |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 1人 | |||
东风汽车公司 | 1人 |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 | 1人 | |||
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 | 1人 | 哈尔滨电站设备集团公司 | 1人 | |||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 | 1人 |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 1人 | |||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 1人 | 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 | 1人 | |||
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 | 1人 |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公司 | 1人 | |||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 1人 |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 | 1人 | |||
中国福马林业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1人 |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 1人 | |||
中国铝业公司 | 1人 |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 1人 | |||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 1人 |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 | 1人 | |||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 | 1人 |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 1人 | |||
中国盐业总公司 | 1人 | 新兴铸管集团有限公司 | 1人 | |||
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 | 1人 | 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 | 1人 | |||
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 | 1人 | 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 | 1人 | |||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 | 1人 | 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司 | 1人 | |||
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 | 1人 |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公司 | 1人 | |||
中国航空集团公司 | 1人 | 中国冶金建设集团公司 | 1人 |
附件2 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单位: (章)
分配名额: 实际推荐人数: 其中女同志人数:
内容项目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民族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 | 身份证号码 | 职业(工种) | 技术等级 | 文化程度 |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 |
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 | |||||||||||||
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注:1.按推荐先后顺序排列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
2.报送候选人材料时,请同时附推荐单位评审工作情况。
附件3 中华技能大奖申报表
姓名
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制
年 月 日
姓 名 | 性 别 | 照片 | ||||||
出生日期 | 民 族 | |||||||
政治面貌 | 文化程度 | |||||||
工种岗位 | 技能水平 | |||||||
参加工作时间 | 邮政编码 | |||||||
工作单位 | ||||||||
身份证号码 | ||||||||
通讯地址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主 要 经 历 | ||||||||
起止时间 | 在何单位学习、工作 | 证明人 | ||||||
项 目 | 内 容 | 证明人或证明材料 | ||||||
有何技术特长 | 或技术绝招 | |||||||
技术革新技能 | 竞赛获奖情况 | |||||||
有何突出贡献 | 获何种奖励和荣誉称号 | |||||||
单位推荐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省、自治区、直辖市 | 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省、自治区、直辖市 | 劳动保障部门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国务院行业 | 管部门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全国专家评审 | 委员会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表
姓名
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制
年 月 日
姓 名 | 性 别 | 照片 | ||||||
出生日期 | 民 族 | |||||||
政治面貌 | 文化程度 | |||||||
工种岗位 | 技能水平 | |||||||
参加工作时间 | 邮政编码 | |||||||
工作单位 | ||||||||
身份证号码 | ||||||||
通讯地址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主 要 经 历 | ||||||||
起止时间 | 在何单位学习、工作 | 证明人 | ||||||
项 目 | 内 容 | 证明人或证明材料 | ||||||
有何技术特长 | 或技术绝招 | |||||||
技术革新技能 | 竞赛获奖情况 | |||||||
有何突出贡献 | 获何种奖励和荣誉称号 | |||||||
单位推荐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省、自治区 、 直辖市 | 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省、自治区、直辖市 | 劳动保障部门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国务院行业 | 主管部门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全国专家评审 | 委员会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5 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候选单位推荐表
推荐单位: (章)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1 | |||||
2 | |||||
3 | |||||
4 | |||||
5 |
注:按推荐先后顺序排列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候选单位。
附件6 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
申 报 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制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 ||||||
所属省、行业 | ||||||
经营(培训)范围 | ||||||
注册资金(固定资产) | ||||||
单位性质 |
□企业□事业 □社会团体 |
□民办非企业单位 □再就业服务中心□其他 | ||||
以下栏目企业填写 | ||||||
经济类型 | □内资 |
□国有全资 □集体全资 □股份合作 | ||||
□联营 |
□国有联营 □集体联营 □国有与集体联营 □其他联营 | |||||
□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独资(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 |||||
□私有 |
□私有独资 □私营股份责任(公司) |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私有 | ||||
□港澳台投资 |
□内地和港澳台合资 □港澳台独资 |
□内地和港澳台合作 □港澳台投资股份有限 | ||||
□其他港澳台投资(公司) | ||||||
□国外投资 |
□中外合资□外资 □其他国外投资 |
□中外合作 □国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
企业职工培训情况 | 工人岗位(职业)数量 | |||||
岗位鉴定比例 | ||||||
每年鉴定人数/占职工总人数比例 | ||||||
每年岗位培训数(人次) | ||||||
培训经费投入占工资总额比例(%) | ||||||
单位组织竞赛活动次数 | ||||||
参加竞赛人数/比例 | ||||||
高技能人才情况 |
职工总数 | |||||
取证人数/占职工总数比例 | ||||||
高级技师人数/占职工总数比例 | ||||||
技师人数/占职工总数比例 | ||||||
高级工人数/占职工总数比例 | ||||||
以下栏目培训机构填写 | ||||||
办学类型 |
□政府办学 □行业办学 □企业办学 □社会力量办学 | |||||
师资情况 | 专业教师中双师型教师的比例 | |||||
专职教师中拥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比例 | ||||||
每千名学生拥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数 | ||||||
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及以上职称占实习教师总数的比例 | ||||||
行业专家担任兼职教师的比率 | ||||||
学生情况 | 在校生人数 | |||||
学生获得相应等级的技能资格证书和职业水平证书的数量和比率 | ||||||
毕业生一次就业率 | ||||||
在校生在各级各类专业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人数 | ||||||
社会进修学生人数 | ||||||
高级技能人才占学生总规模的比例 | ||||||
培养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高技能人才占学生规模的比例 | ||||||
生均事业费支出情况 | 生均教学成本 | |||||
培训时间 | ||||||
生均公用经费支出数 | ||||||
生均教学仪器设备资产值 | ||||||
生均实习工位数 | ||||||
获双证书学生总规模 | ||||||
社会培训生总规模 | ||||||
企业代培学员的比例 |
申报单位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部门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全国专家评审委员会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