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质函[2006]129号
颁布时间:2006-05-15 11:25:41.000 发文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各有关设计、研究单位,高等院校:
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第二届委员会委员任期已满。为贯彻《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1号),更好地开展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工作,经充分酝酿协商,我部决定聘任第三届委员会委员和顾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第三届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委员43名,顾问8名;主任委员、委员及顾问任期3年。名单见附件。
二、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工程抗震所,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王亚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黄世敏、戴国莹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第三届委员会委员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〇〇六年五月十五日
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第三届委员会委员名单
主任委员:
徐培福 建设部科技委 研究员
顾问(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迪民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教授级高工
王彦琛 深圳市勘察设计协会 教授级高工
韦承基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工程抗震所 研究员
方鄂华 清华大学 教授
刘志刚 中国建筑学会抗震防灾分会 高工
胡庆昌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设计大师
涂 津 云南省设计院 教授级高工
崔鸿超 上海中巍结构工程设计顾问事务所 教授级高工
委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丁永君 天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教授级高工
丁洁民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教授级高工
于海平 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教授级高工
王亚勇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工程抗震所 研究员
王立军 中冶京诚工程公司 教授级高工
方泰生 云南省设计院 教授级高工
左 江 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教授级高工
卢伟煌 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教授级高工
甘 明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教授级高工
江欢成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院士、设计大师
刘树屯 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 设计大师
吕西林 同济大学 教授
齐五辉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教授级高工
汪大绥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设计大师
沈祖炎 同济大学 院士
吴学敏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设计大师
吴汉福 中元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 教授级高工
陈宗梁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教授级高工
陈富生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教授级高工
陈 健 中轻国际设计有限公司 教授级高工
周福霖 广州大学抗震研究中心 院士
金如元 江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教授级高工
林立岩 辽宁省建筑设计院 设计大师
林树枝 厦门市建设局 高工
郁银泉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教授级高工
柯长华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教授级高工
施祖元 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教授级高工
赵基达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结构研究所 研究员
娄 宇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教授级高工
莫 庸 甘肃省工程设计研究院 教授级高工
容柏生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院士、设计大师
徐永基 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 教授级高工
钱稼茹 清华大学 教授
袁金西 新疆自治区建筑设计研究院 教授级高工
陶晞暝 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 教授级高工
顾宝和 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 勘察大师
顾嗣淳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教授级高工
黄世敏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工程抗震所 高工
程懋堃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设计大师
董津城 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 教授级高工
窦南华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 教授级高工
戴国莹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工程抗震所 研究员
魏 琏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深圳分院 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