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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9·10”重大伤亡事故的通报

建办质[2006]74号

颁布时间:2006-09-22 15:39:43.000 发文单位:建设部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2006年9月10日中午12:05分,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粮油交易商场工程1号楼B段施工现场,8名施工人员违章搭乘物料提升机上楼作业,上行至13层楼高度时(约41米),物料提升机钢丝绳突然断裂,8名搭乘人员随之坠落至地面,造成7人死亡、1人重伤的重大施工伤亡事故。

  该工程建设单位是牡丹江市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是牡丹江市华联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施工总承包二级),监理单位是牡丹江振兴监理公司(乙级资质)。

  施工单位牡丹江市华联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已被暂扣的情况下,没有认真整改,违法施工、违章冒险作业,导致重大伤亡事故,后果严重,影响恶劣。有关调查处理工作正在进行中。

  最近,一些地区重大伤亡事故频繁发生,特别是8月下旬以来,接连发生多起三级重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重大损失,社会影响恶劣。 8月19日,河北省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学生宿舍4号楼工程拆除塔吊时,塔吊自根部整体倒塌,造成3人死亡的重大安全事故。8月24日,江苏扬子水泥有限公司二期工程在“原料磨”生产大楼楼顶施工中,脚手架支撑系统整体坍塌,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的重大安全事故。8月31日,甘肃省兰州市天星科技园会所工程天井顶板模板支撑架发生坍塌,造成3人死亡的重大安全事故。9月1日,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中海地产金沙湾会所工程高支模失稳发生坍塌,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的重大安全事故。

  当前,正值施工高峰期,“十一”黄金周即将到来,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强对重点地区、薄弱环节监管,采取有效措施,严防各类施工事故发生,确保今年四季度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一要严肃查处违法违章施工行为。各地要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存在严重隐患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责令其立即停工,并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经停工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三条规定,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依法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施工资质证书。

  二要切实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使用单位应当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严格执行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和审批制度,完善起重机械维修、保养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起重机械 “不带病运转”,特别是安全限位装置不全、失灵的起重机械一率不得投入使用。各地要完善监管制度,切实加强对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

  三要认真落实监理单位安全责任。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安全监理,要严格审核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各地要加强对监理企业履行安全责任的监督检查,督促其依法落实监理安全责任。

  四要强化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施工企业应当全面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责任,特别要加强对新进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严禁有章不循,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冒险蛮干。从事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实行持证上岗,严禁非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对未履行安全教育培训职责酿成重大事故的施工企业及责任人员,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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