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办公厅
颁布时间:2004-05-18 00:00:00.000 发文单位:办函[2004]219号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检查和调研的通知
各流域机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
根据部党组《关于印发的通知》(水党[2004]7号)的要求,经研究,我部将组织对水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检查和调研。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和调研的目的
按照国家在资源环境管理等领域推行综合执法的要求,通过对水行政执法工作的检查和调研,分析和研究水行政执法工作中的经验、典型做法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水利系统进一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二、检查和调研的内容与方式
采取实地检查和调研的方式,检查和调研提纲见附件。
三、检查和调研的组织
检查和调研由部政策法规司会同驻部监察局组织,各流域机构参加检查和调研。
四、时间安排
实地检查和调研将于6月-10月间进行,具体时间和日程由各检查(调研)组安排。
11月底前完成总检查(调研)报告起草工作。
五、分组安排
实地检查和调研分为6个组,每组3-5人。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组 别 调研地区 备 注
第一组 长委、四川、贵州、湖北
第二组 黄委、河南、甘肃、宁夏、青海
第三组 海委、松辽委、天津 (松辽委重点为国际河流执法)
第四组 淮委、安徽、湖南、江西
第五组 珠委、广东、广西 (重点为涉港、澳地区执法)
第六组 太湖局、上海、浙江、福建
六、其他事项
请流域机构选派熟悉情况、文字功底好的同志(1名)参加检查和调研,并于5月30日前将名单报部政策法规司。
联 系 人: 许维、李晓静
联系电话:(010)63202891、63202919
传 真:(010)63202921
水利部办公厅
二〇〇四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水行政执法检查和调研提纲
一、 执法队伍机构设置、队伍建设及人员(专兼职比例、编制、身份)情况
二、执法保障(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及自收自支情况与比例;装备配置;津贴、保险)情况
三、制度与能力建设及其落实情况
四、执法工作的思路、重点、具体做法、经验及其执法绩效
五、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措施、建议
六、水务一体化管理及其水行政管理职能扩大后水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新问题与对策措施、建议
七、水行政执法的特殊性(特点)及其与其他行业行政执法的比较与不同(另单附材料)
八、典型案例及其查处情况(另单附材料)
九、着装自查自纠及清理整顿情况(另单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