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06-04-28 11:06:35.000 发文单位:水利部
各流域机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国际河流泥沙研究培训中心:
水利部自2001年起向社会公开发布《中国河流泥沙公报》(以下简称《泥沙公报》),为各级领导、有关部门和社会提供了我国江河泥沙的基木信息,对于江河治理、水资源开发利用、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等都起到了积极作用,受到有关领导及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为进一步做好《泥沙公报》的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编写人员和经费,切实组织好公报的编制工作。
二、严把资料质量关。对于上报的资料和分析成果,各流域机构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审查,或授权本级水文部门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报送部水文局和国际泥沙中,心。
三、确保按时完成。为了及时发布当年泥沙公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年4月底前将审查后的资料成果报所在的流域机构,各流域机构每年5月底前将汇总并审定后的公报成果报部《泥沙公报》编辑部(设在国际泥沙中心),部《泥沙公报》编辑部每年6月底前提交《泥沙公报》报批稿,呈部领导审批。
四、其他事项。有关技术和编制问题,各单位在编制过程中可直接与《泥沙公报》编辑部联系,也可与部水文局水资源监测与评价处联系。《泥沙公报》(2005)编写大纲由编辑部传给各编制单位,也可从中国水文网下载。
联系人:国际泥沙中心王廷贵,电话:010——68786683,e-mail:wangyg@iwh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