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政法[2006]97号
颁布时间:2006-06-20 15:53:22.000 发文单位:水利部办公厅
水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示范格式文本
目 录
一、水行政许可申请不受理告知书
二、水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三、水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
四、水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五、水行政许可陈述和申辩告知书
六、水行政许可听证公告(一)
七、水行政许可听证公告(二)
八、水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
九、水行政许可听证通知书
十、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一)
十一、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二)
十二、不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十三、水行政许可延期告知书
十四、水行政许可除外时间告知书
十五、准予变更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十六、不予变更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十七、准予延续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十八、不予延续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十九、变更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二十、撤回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二十一、撤销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二十二、注销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格式文本一
(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名称)
水行政许可申请不受理告知书
(文号)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你(你单位)提出的(申请事项名称)申请。经审查,该事项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及其他有关规定),本机关对你(你单位)提出的申请不受理。
特此告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本机关行政许可专用章)
年 月 日
格式文本二
(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名称)
水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文号)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你(你单位)提出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申请。经审查,存在下列情形:
(说明不予受理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及其他有关规定),决定不予受理。(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名称)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名称)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本机关行政许可专用章)
年 月 日
格式文本三
(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名称)
水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
(文号)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你(你单位)提出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申请。经审查,申请材料存在下列问题:
(说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及其他有关规定),需要补充以下材料(或者补正以下内容):
(说明需要补充的材料或者补正的内容)。
请你(你单位)将上述材料于(年月日)前提交本机关。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申请。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本机关行政许可专用章)
年 月 日
格式文本四
(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名称)
水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文号)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你(你单位)提出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申请(或者补正材料)。全部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列举申请材料清单)。
经审查,你(你单位)提交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及补正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其他有关规定),现予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本机关行政许可专用章)
年 月 日
格式文本五
(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名称)
水行政许可陈述和申辩告知书
(文号)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申请。
经审查,该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具体情况如下:
(说明该申请的简要情况,以及与他人存在的重大利益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及其他有关规定),你(你单位)有权于(年月日)前向本机关进行陈述和申辩。
特此告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本机关行政许可专用章)
年 月 日
格式文本六
(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名称)
水行政许可听证公告(一)
(文号)
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申请,其简要情况如下:
(说明该申请的简要情况)。
经审查,该事项应当听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听证规定》第四条和第七条第一款(及其他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于近期举行听证会。
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作为听证代表人参加听证会。听证代表人的报名要求及产生方式如下:
(说明听证代表人的报名要求及产生方式)。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本机关行政许可专用章)
年 月 日
格式文本七
(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名称)
水行政许可听证公告(二)
(文号)
(听证参加人姓名或者名称):
关于(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申请,本机关已决定依法召开听证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水行政许可听证规定》第八条(及其他有关规定),现将听证会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听证主持人和其他听证工作人员名单)。
请准时参加听证会,并提前做好以下准备:
(说明需要准备的事项,如携带居民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证据材料等)。
不按时参加听证会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本机关行政许可专用章)
年 月 日
格式文本八
(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名称)
水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
(文号)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申请。
经审查,该事项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具体情况如下:
(说明该申请的简要情况,以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存在的重大利益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水行政许可听证规定》第五条(及其他有关规定),你(你单位)可以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要求听证,并提交听证申请书;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告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本机关行政许可专用章)
年 月 日
格式文本九
(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名称)
水行政许可听证通知书
(文号)
(听证参加人姓名或者名称):
关于(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申请,本机关已决定依法召开听证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水行政许可听证规定》第八条(及其他有关规定),现将听证会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听证主持人和其他听证工作人员名单)。
请凭本通知准时参加听证会,并提前做好以下准备:
(说明需要准备的事项,如携带居民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证据材料等)。
不按时参加听证会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本机关行政许可专用章)
年 月 日
格式文本十
(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名称)
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一)
(文号)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你(你单位)提出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及其他有关规定),决定准予(具体写明准予行政许可的内容和有关要求;如果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证书的,写明领取证件、证书的时间和手续)。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本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格式文本十一
(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名称)
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二)
(文号)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你(你单位)提出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及其他有关规定),决定准予(具体写明准予行政许可的内容和有关要求;如果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证书的,写明领取证件、证书的时间和手续)。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本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格式文本十二
(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名称)
不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号)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你(你单位)提出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申请。经审查,该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
(说明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及其他有关规定),决定不予水行政许可。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名称)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名称)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本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格式文本十三
(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名称)
水行政许可延期告知书
(文号)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你(你单位)提出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申请。在审查过程中,因(说明延期的原因),不能在二十日(或者法定期限)内作出水行政许可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及其他有关规定),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决定延长十日(或者其他法定期限)作出水行政许可决定。
特此告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本机关行政许可专用章)
年 月 日
格式文本十四
(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名称)
水行政许可除外时间告知书
(文号)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你(你单位)提出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申请。为便于审查,需要依法进行(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鉴定、评估、专家评审等),所需时间为(天数)日,从(年月日)开始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五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及其他有关规定),特此告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本机关行政许可专用章)
年 月 日
格式文本十五
(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名称)
准予变更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号)
(被许可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你(你单位)提出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变更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及其他有关规定),决定准予变更。
(如果需要变更相应的行政许可证件、证书的,写明办理的时间和手续)。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本机关行政许可专用章)
年 月 日
格式文本十六
(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名称)
不予变更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号)
(被许可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你(你单位)提出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变更申请。经审查,该申请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条款)规定的条件(标准),存在以下问题:
(说明不予变更的具体情况和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及其他有关规定),决定不予变更。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名称)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名称)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本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格式文本十七
(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名称)
准予延续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号)
(被许可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你(你单位)提出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延续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条第二款(及其他有关规定),决定准予延续。
(如果需要延续相应的行政许可证件、证书的,写明办理的时间和手续)。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本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格式文本十八
(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名称)
不予延续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号)
(被许可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你(你单位)提出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延续申请。经审查,该申请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条款)规定的条件(标准),存在以下问题:
(说明不予延续的具体情况和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条第二款(及其他有关规定),决定不予延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名称)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名称)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本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格式文本十九
(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名称)
变更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号)
(被许可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年月日)准予你(你单位)提出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申请。现发生以下情况:
(说明依法变更行政许可的具体情况和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及其他有关规定),决定对原水行政许可作如下变更:
(说明变更的具体内容;由此造成被许可人财产损失的,还应当说明补偿措施)。
(说明领取补偿的时间和手续,如果需要变更行政许可证件、证书的,应同时说明)。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名称)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名称)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本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格式文本二十
(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名称)
撤回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号)
(被许可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年月日)准予你(你单位)提出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申请。现发生以下情况:
(说明依法撤回行政许可的具体情况和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及其他有关规定),决定撤回原水行政许可。(由此造成被许可人财产损失的,应当说明补偿措施)。
(说明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的要求)。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名称)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名称)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本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格式文本二十一
(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名称)
撤销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号)
(被许可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或者有关下级行政机关)于(年月日)准予你(你单位)提出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申请。现经调查核实(或者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发现以下情况:
(说明依法撤销行政许可的具体情况和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说明具体款项)、《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五十条(说明具体款项,及其他有关规定),决定撤销原水行政许可。(依法需要向被许可人作出赔偿的,应当说明赔偿措施)。
(说明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的要求)。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名称)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名称)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本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格式文本二十二
(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名称)
注销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号)
(被许可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年月日)准予你(你单位)提出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申请。现经调查核实,发现以下情况:
(说明依法应予注销行政许可的具体情况和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说明具体款项)、《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五十一条(说明具体款项,及其他有关规定),决定注销原水行政许可。(如果需要收回有关行政许可证件、证书的,说明办理的时间和要求)。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名称)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名称)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本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水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示范格式文本
使 用 说 明
一、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水行政许可工作实际,制定本格式文本。
二、格式文本的种类和使用
根据水行政许可的法定程序,本格式文本分为水行政许可申请不受理告知书等22种主要法律文书,基本能够满足受理、审查、决定、监督管理等不同阶段的需要。实践中如果需要使用其他种类的法律文书,可以参照上述有关法律文书另行拟制。鉴于各类水行政许可的具体要求不尽相同,在制作具体文书时,还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格式文本中的有关提示语,确定具体内容。
三、印章的使用
根据水利部的工作实际和印章管理的具体要求,水行政许可法律文书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需要由部领导签署的,如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等,使用水利部公章。第二类是由司局领导签署的,如水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水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等,使用水利部行政许可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