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办疾控发[2006]166号
颁布时间:2006-09-11 16:33:21.000 发文单位:卫生部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2006年我国“世界精神卫生日”宣传主题确定为“健身健心 你我同行”。宣传将围绕增强公众维护自身健康的意识和责任,倡导保持生理健康与追求精神健康的统一。通过宣传活动,一方面提高社会对精神卫生工作的关注,宣传普及精神卫生知识;另一方面促进大众对精神疾病的理解,消除偏见与歧视,帮助精神疾病患者回归社会大家庭,表达精神卫生领域工作者和广大精神疾病患者迎接北京2008年第29届奥运会的喜悦心情。为做好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健身健心 你我同行
二、活动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2006年心理健康科普征文。
征文分科普类与感想类。征文对象为普通市民和精神卫生专业工作者,不限征文种类。鼓励医务人员撰写感想类文章,鼓励非专业人员撰写科普类文章。对优秀征文作者给予适当奖励。征文时间为2006年10月10日至2007年5月31日。具体方案见附件1.
征文活动将在今年“世界精神卫生日”宣传仪式上正式启动。
(二)你我同行健康行进活动。
活动将在10月10日举办。主要内容为有关领导、知名人士、精神卫生工作者、精神疾病患者及家属、市民等在一起携手健步行进,表达社会对患者的接纳和患者希望回归社会的心声,体现健身健心的宣传主题。有条件的地区,卫生行政部门应围绕宣传主题,组织开展活动。具体方案见附件2.
北京地区的活动将由卫生部新闻办、疾病预防控制局、北京市卫生局联合主办,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康复部、组联部、中国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提供支持,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中心、国际市民体育联盟-中国分部承办。
(三)医院宣传日。
由各级精神卫生专科机构组织,内容可以包括:设立知识展板和咨询、举行科普讲座或家属座谈会、放映录像片、分发宣传资料、接待媒体访谈等。
三、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有效地利用“世界精神卫生日”宣传时机,组织开展活动,增进公众心理健康水平,促进对精神疾病的正确认识,为精神疾病患者创造一个理解、宽容、接纳的社会环境。
活动结束后,请各地要认真总结,于2006年11月30日前将总结报卫生部疾控局精神卫生管理处。
附件:
1、2006年心理健康科普征文组织方案
2、你我同行健康行进活动推荐方案
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2006年心理健康科普征文组织方案
一、 征文类别
征文包括科普类、感想类2个系列。
科普类要求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文字活泼。通过普及精神卫生知识,消除大众对精神疾病的偏见与歧视;宣传精神疾病可防可治的理念,强调科学治疗的重要性;强调追求精神健康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和责任等,字数以1000字以内为宜。
感想类要求以事实为基础,记录与患者共同战胜疾病的经历,对精神科医生的职业思考,记录职业生涯最难忘的一件事,特别鼓励患者以自己的亲身经历讲述患病后治疗康复的感想,鼓励家属讲述用亲情帮助患病家人的故事,呼唤社会用爱心抚慰患者等,字数以1000字以内为宜。
二、 征文对象
普通市民、精神卫生专业工作者,不限征文种类。
三、 评奖与奖励
本次活动在每个系列分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50名。对一、二、三等奖的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向优秀奖的获奖者颁发证书。设组织奖10名,颁发证书。
获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的征文版权归卫生部所有,将向各地媒体推荐并编入精神健康教育系列丛书。
征文评奖人员由主办单位邀请有关专家和管理人员组成。
四、 颁奖
颁奖仪式将于2007年10月10日在北京举行。邀请一等奖获得者参加颁奖仪式。
五、 征文时间
2006年10月10日至2007年5月31日。
六、 投稿方式及要求
要求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将作品与参赛者情况资料表于2007年5月31日前一同寄往组委会(时间以当地邮戳或电子邮件接收到时间为准)。参赛者情况资料表可在网站下载:ncmh-ccdc.com
七、 组织工作
本次活动由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新闻办公室主办,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中心承办。活动组委会设在精神卫生中心(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
组委会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 邮编:100083
联系人:高扬
电话:(010)8280 2834 传真:(010)6202 6310
电子邮箱: cdcncmh@ 126.com
参赛者如需要查询更多的资料信息,可登陆网站:ncmh-ccdc.com
你我同行健康行进活动推荐方案
一、活动目的
宣传精神卫生知识,消除对精神疾病患者的偏见与歧视,表达社会对患者的接纳和患者希望回归社会的心声,表达精神卫生领域工作者和广大精神疾病患者迎接北京2008年第29届奥运会的喜悦心情,体现“健身健心 你我同行”的宣传主题。
二、活动时间
2006年10月10日
三、活动方式及要求
有关领导、知名人士、精神卫生工作者、精神疾病患者及家属、市民等共同参加健走活动,距离不限,重在社会的参与,用行动体现关爱和自强。全部参加人员着便装或运动装,混合编队。行进方式可根据当地情况安排不同形式(如秧歌队、鼓号队等)。沿途可设宣传版,展示精神疾病患者积极康复的精神,同时体现大众对患者的接纳,宣传“患者是我们中间一员”的理念。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当地活动,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内容,可邀请当地体育部门、残联等单位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