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粮办管[2004]159号
颁布时间:2004-11-02 00:00:00.000 发文单位:国家粮食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中谷粮食集团公司,大连北良公司:
2004年度全国粮食仓储设施统计工作研讨会于2004年10月19-20日在江苏南京顺利召开,会议对2004年度仓储设施统计工作进行了研究,根据会议反映的意见,我们对统计安排做了部分调整,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2004年度仓储设施统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由于今年是新统计制度实施的第一年,为了给各地区、各单位留有足够的学习、贯彻时间,现将各汇总单位向国家粮食局管理司上报数据的时间从2004年2月21日推迟到2005年3月20日前。
二、关于统计指标补充说明
(一)《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04年度仓储设施统计工作的通知》(国粮办管[2004]159号)中的附件2:“单位编码”改为“企业代码”;另外各省如果要将统计范围扩大到社会企业,则在报表企业性质栏内填写“其他”。
(二)在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2005年度)中,表格中烘干能力的单位为“吨/天”,现修改为“吨/小时”,与说明中的单位相一致。
(三)检化验仪器统计范围按《粮食购销企业和质检机构粮食检测仪器配置指导目录》(国粮管[2001]194号)(附后)以及其他大型检化验仪器。
三、关于省级汇总单位汇总表格样式
为便于各汇总单位的汇总工作,我们编制了《仓储设施统计省级汇总表格参考样式》,供各单位参考。
四、关于仓储设施统计软件
初步确定,仓储设施统计软件由数据采集软件和汇总软件两部分组成,数据采集软件用于企业填报,汇总分析软件用于各级粮食管理部门汇总分析。现已随补充通知将数据采集软件挂在国家粮食局政府网(www.chinagrain.gov.cn)仓储与建设栏目,请下载使用,汇总分析软件正在编制中,编制完成后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
附件:
1、《粮食购销企业和质检机构粮食检测仪器配置指导目录》(国粮管[2001]194号)。(略)
2、仓储设施统计省级汇总表格参考样式。(略)
二00四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