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农机产品测试检验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6]194号

颁布时间:2006-02-08 08:35:15.000 发文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农业部:

  你部《关于报请审批〈农机产品测试检验收费标准〉的函》(农财函[2004]30号)收悉。经研究,现将农机产品测试检验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承担部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的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及其授权的专业站,受农业机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委托,对其定型生产或者销售的农业机械产品进行适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检测时,收取的农机产品测试检验费收费标准,按附件《部级农机产品测试检验收费标准》规定执行。

  二、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并按财务隶属关系分别使用财政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

  三、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收取的农机产品测试检验费缴入中央国库,农业机械试验鉴定专业站收取的农机产品测试检验费缴入省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填列政府预算收支科目“一般预算收入”科目第42类“行政性收费收入”第4215款“农业行政性收费收入”。其中:农机产品测试检验费收入,应上缴中央财政的,农业部实施收入收缴改革前,按现行方式收缴,农业部实施收入收缴改革后,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应上缴地方财政的,按照地方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支出由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其履行职能需要核拨。

  四、本通知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有效期满后,由你部按规定程序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重新审批。

  附:部级农机产品测试检验收费标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二○○六年二月八日

部级农机产品测试检验收费标准

序号

产品名称

项序

项目名称

计费单位

收费金额

备注

≤18kW

>18kW
~36kW

>36kW
~75kW

≥75kW

1

柴油机

1

起检费

元/机型

1000

1500

2000

2000

 

2

预热及磨合

元/台

360

430

540

640

 

3

调速特性

元/台

780

970

1380

1670

 

4

负荷特性

元/台

780

970

1380

1670

 

5

速度特性

元/台

780

970

1380

1670

 

6

标定功率

元/台

200

240

270

340

 

7

机油消耗率

元/台

2700

3240

3780

4590

 

8

窜机油

元/台

100

120

150

180

 

9

最低空载稳定转速

元/台

100

110

140

150

 

10

排气烟度

元/工况·台

100

120

140

170

 

11

排气有害成分

元/工况·台

800

960

1120

1370

 

12

噪声

元/台

400

500

600

800

 

13

常温起动

元/台

100

100

100

200

 

14

低温起动

元/温度点·台

2890

3460

4040

4900

 

15

可靠性试验

元/小时·台

80

90

100

140

 

16

外观质量

元/台

100

120

150

180

 

17

装配质量

元/台

100

120

150

180

 

18

密封性

元/台

100

100

150

150

 

19

零部件检测

元/项件

10

15

20

20

 

20

铭牌

元/台

50

50

50

50

 

21

安全性检查

元/台

100

120

140

180

 

22

适用性评价

元/机型

500

500

500

500

 

23

生产条件审查

元/人·日

500

500

500

500

 

24

三包凭证及使用说明书审查

元/机型

300

300

300

300

 

25

用户调查

元/户

50

50

50

50

 

说明

系列产品鉴定检验时,每个被选取鉴定机型的收费按单机型鉴定检验费用的120%收取。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