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市[2006]22号
颁布时间:2006-08-28 11:28:25.000 发文单位:农业部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林、农牧、农林渔业)、农机、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厅(局、委、办):
为全面总结近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研究部署今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点和要求,我部定于2006年9月14-16日在大连召开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6年9月14-16日,9月13日报到。
二、会议地点
大连市棒棰岛宾馆。
三、会议内容
总结、交流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成效、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学习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四、参加会议人员
(一)各省(区、市)农业、农机、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的分管厅(局)长。各省(区、市)农业、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主管处处长。
(二)农业部有关司局和事业单位同志。
(三)有关新闻单位代表。
会议代表名额分配名单见附件1.
五、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会议代表分配名额参会,切勿超员。
(二)请填好会议回执(附件2),于2006年9月6日前传真至大连市农委。
(三)请会议代表于2006年9月13日持此通知到大连棒棰岛宾馆报到。地址:大连市中山区迎宾路1号。总机:0411-82893888,联系人:陈楠。
(四)接站:会议报到期间,将根据会议代表回执安排统一接站。与会代表需要预定返程机(车)票的,请在回执单上一并注明。
(五)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联系人:杨扬、王为民
联系电话:010-64193165、010-64193168
2.大连市农委联系人:马延群、丛容
联系电话:0411-83689291、0411-83685388
传真:0411-83689291
手机:13322298366、13019421296
附件:1.会议代表名额分配名单
2.参加会议代表回执
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1: 会议代表名额分配名单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括号内数字为各单位代表人数)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2)、农业局(2)、农场管理局(2)、乡镇企业管理局(1)
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2)、农业局(2)、农业机械局(1)、畜牧局(2)、农场管理局(2)、乡镇企业局(1)、水产局(2)
河北省:农业厅(2)、畜牧兽医局(2)、中小企业局(1)、水产局(2)
山西省:农业厅(2)、农机局(1)、乡镇企业管理局(1)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2)、乡镇企业局(1)、海拉尔农牧场管理局(2)、大兴安岭农场管理局(2)
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2)、农业机械化管理局(1)、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2)、农垦局(2)、乡镇企业管理局(1)、海洋与渔业厅(2)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2)、牧业管理局(2)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2)、畜牧局(2)、农垦总局(2)、乡镇企业管理局(1)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2)、农场管理局(2)
江苏省:农林厅(2)、农业机械管理局(1)、农垦事业管理办公室(2)、乡镇企业管理局(1)、海洋与渔业局(2)
浙江省:农业厅(2)、畜牧兽医局(2)、乡镇企业局(1)、海洋与渔业局(2)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2)、农业机械管理局(1)、农垦事业管理局(2)、中小企业发展局(1)
福建省:农业厅(2)、乡镇企业局(1)、海洋与渔业局(2)
江西省:农业厅(2)、农垦事业管理办公室(2)、乡镇企业局(1)
山东省:农业厅(2)、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1)、畜牧办公室(2)、中小企业办公室(1)、海洋与渔业厅(2)
河南省:农业厅(2)、农业机械管理局(1)、畜牧局(2)、乡镇企业管理局(1)
湖北省:农业厅(2)、畜牧局(2)、农垦事业管理局(2)、中小企业局(1)、水产管理办公室(2)
湖南省:农业厅(2)、农业机械管理局(1)、畜牧水产局(2)、乡镇企业局(1)
广东省:农业厅(2)、农垦总局(2)、乡镇企业局(1)、海洋与渔业局(2)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2)、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1)、水产畜牧局(2)、农垦局(2)、中小企业管理局(1)
海南省:农业厅(2)、畜牧兽医局(2)、农垦总局(2)、乡镇企业局(1)、海洋与渔业厅(2)
重庆市:农业局(2)、农机事业管理局(1)、农垦局(2)、乡镇企业管理局(1)
四川省:农业厅(2)、农业机械管理局(1)、畜牧食品局(2)、乡镇企业管理局(1)、水产局(2)
贵州省:农业厅(2)、农业机械事业局(1)、畜牧局(2)、乡镇企业管理局(1)
云南省:农业厅(2)、畜牧局(2)、农垦总局(2)、乡镇企业局(1)
西藏自治区:农牧厅(2)、乡镇企业管理局(1)
陕西省:农业厅(2)、农业机械管理局(1)、畜牧兽医局(2)、农垦局(2)、乡镇企业局(1)、果业管理局(2)
甘肃省:农牧厅(2)、农垦事业管理办公室(2)、乡镇企业管理局(1)
青海省:农牧厅(2)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2)、农垦事业管理局(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厅(2)、农牧业机械管理局(1)、畜牧厅(2)、兽医局(2)、乡镇企业局(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2)、农机局(1)、畜牧局(2)、乡镇企业局(1)
大连市:农村经济委员会(2)、中小企业局(1)、海洋与渔业局(2)
二、新闻宣传单位
邀请农民日报社、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农业部信息中心、中国农村杂志社等媒体记者参加会议。
三、农业部代表
机关各有关司局,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研究院、部信息中心、全国农业展览馆、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等有关事业单位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