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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学习借鉴神华集团经验进一步加强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

发改办运行[2006]783号

颁布时间:2006-04-17 12:49:16.000 发文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中央煤炭企业:

  2005年12月,我委对神华集团公司组织了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年检结束后,下达了《关于神华集团公司所属煤矿2005年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结果的通知》(发改运行[2005]2729号),在肯定神华集团公司依法生产成绩的同时,实事求是地指出了部分煤矿在资源回采率、储量管理、生产工艺、采掘设备选型、现场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神华集团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实施了各项整改措施,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对喷雾降尘设施不齐全、防跑车装置不完善、大巷行人宽度不够、端头支护不到位等现场管理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二是对改革采煤工艺、提高资源回采率、设备更新改造等问题,分别制定了整改方案,正在抓紧组织实施,对难采煤层的开采组织了技术研究,落实了部分矿井关闭措施;三是对资源储量、特殊工种、采空区密闭等管理工作,进行了严格规范。神华集团公司是我国煤炭生产技术装备的企业,管理水平也比较高,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可贵的是,他们不满足现状,不掩瑕护短,而是认真对待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工作,迅速组织落实整改措施。他们的做法,值得各类煤矿学习借鉴。现将《神华集团公司关于2005年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转发到各市(地)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所属煤矿企业。各地、各企业要参照神华集团公司的做法,对本地区、本企业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切实扭转部分地方年检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的问题。现就进一步加强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年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是实现监管工作经常化、动态化、制度化的重要方式和有效手段。当前我国煤炭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煤炭开发建设方针已由“新建为主、整合为辅”调整为“整合为主、新建为辅”。煤炭生产许可监管工作也必须适应这一变化,由重点实施新办煤矿的审查批准,转到加强对现有煤矿的监督管理上来,把实施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作为加强动态监管的一项重要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贯穿于煤炭生产监管的全过程,贯穿于全年工作的始终。

  二、突出重点,全面加强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各地要继续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04]648号)要求,全面做好年检工作。一要抽选责任心强、坚持原则、经验丰富的煤炭生产专家组成年检组,通过年检真正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二要确保年检抽查率达到规定要求,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抽查面。三要把抽查的重点放在生产技术管理薄弱的煤矿和乡镇小煤矿上,对这些煤矿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专项检查。

  三、立足整改,切实提高年检工作质量。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在年检结束后,要对每一处煤矿下达年检意见。对存在问题的,要实事求是地指出并责成限期整改。煤矿企业要认真对待年检意见,对年检查出的各类问题,认真研究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到人,确保达到整改目的。整改结束后,要及时向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写出报告。必要时,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组织进行复查。

  附:神华集团公司关于2005年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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