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调[1994]647号
颁布时间:1994-11-01 00:00:00.000 发文单位:电力工业部
为加强电力系统继电保护管理,提高保护装置正确动作率,减少继电保护引起的事故,进一步提高电网安全运行水平,经研究,决定在电力系统开展继电保护管理年工作。现将“关于开展电力系统继电保护管理年工作的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研究落实。
1.各网、省局及所属基建、生产运行部门,以及有关科研、设计、制造部门都要重视电网建设和运行管理,重视继电保护管理年工作。各单位要认真结合本网情况,制订实施计划,逐条落实管理年工作内容和要求,使工作目标按期或提前达到。
2.各网、省局继电保护管理年工作实施计划于1994年底前送国调中心。
3.各有关单位关于“管理年”重点工作情况,应定期进行自查小结。自查结果和管理年工作开展情况请及时告国调中心。
各网、省局要切实加强对继电保护管理年工作的领导,加强检查、管理,有关设计、科研、安装、制造等部门应协助运行部门,努力全面完成管理年重点工作内容,实现工作目标,为使我国电网继电保护工作向世界先进水平迈进作出贡献。
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告国调中心。
附件:关于开展电力系统继电保护管理年工作的意见
为加强继电保护管理,提高保护装置正确动作率,减少电网事故,进一步提高电网安全运行水平,决定在电力系统开展继电保护管理年工作。并做决定如下:
一、主要工作目标
确立科学、合理的奋斗目标,今、明两年确定为继电保护管理年,通过二年努力奋斗,实现以下三项主要工作目标:
1.进一步提高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简称保护装置)正确动作率。全国220kV及以上系统保护装置正确动作率比1993年提高2个百分点,即达到95.5%及以上(其中母线保护正确动作率争取达到90%以上)。目前正确动作率较低的电网应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2.减少继电保护人员责任事故和“原因不明”事故,其中220kV及以上系统保护装置争取这二类事故比1993年减少三分之一以上。
3.杜绝超高压主网因运行部门继电保护人员责任造成的稳定破坏、大面积停电事故;杜绝110kV及以下电网事故扩大引起220kV及以上主网稳定破坏大面积停电事故。
二、管理年重点工作内容及要求
1.各网、省局领导及其调度部门应当高度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供电可靠性要求越来越高和现代电网事故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安定、人民生活影响的严重性,要更加重视电网的建设和管理。管好电网必须重视继电保护工作,以此指导思想加强对继电保护工作的领导,引导和调动继电保护工作人员敬业奉献精神及工作积极性,保证保护装置起到电网安全重要屏障的作用,并把继电保护管理年重点工作纳入各电力企业达标工作中。
(1)应立即组织深入剖析本电网保护装置运行现状及薄弱环节,结合总的工作目标,相应明确本网工作目标,进行目标分项分解,制定重点实施工作计划。要有相应的对策、措施来保障实现目标,并定期跟踪分析检查。
(2)建立、健全继电保护工作建档和报告、通报及表扬制度(含设计、安装、调试、运行和制造部门的有关工作),以及装置动作效果奖罚等考核办法。
(3)领导亲自抓电网重大事故及其保护装置行为的分析以及保护装置不正确动作的改进对策工作,并及时作出报告。
2.建立、完善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落实各部门、各级管理责任制。
认真贯彻部颁《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管理规定》,结合本电网情况制定相应重点实施细则。大力开展继电保护反“三误”、纠“违章”、查隐患、落实“反措”要求及百次调试、检验无差错等竞赛活动。要在两年内全面检查、落实“反措要点”。
3.加强运行统计分析及其管理工作。各级都要建立、完善继电保护有关运行指标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
4.制定轮训计划,加强岗位培训(争取按人员工作任务、职责,二年轮训一次)。部及网、省局分别组织各类轮训班,并开展技术比武竞赛等活动,以提高对继电保护运行维护、统计分析、研究对策等运行管理的能力;对基建(含扩建、改建)工程质量全过程监督、验收管理的能力以及正确贯彻实施部颁继电保护有关整定、调试、“反措”技术要求等规程、规定的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工作能力。
5.分专题组织研究元件保护及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拟定相应的解决措施,务求收到实效。
6.掌握继电保护队伍及其工作状况,加强继电保护基础管理工作及达标考核,稳定队伍,提高发、供电企业继电保护工作素质及应用微机管理的水平。
7.努力依靠科技进步,创造条件支持开发、试用新产品、提高电网保护装置性能和质量水平。掌握网内保护装置情况、订出计划,促进技术进步。对于正确动作率低、原理、设计和制造水平难以适应电网运行要求的老旧继电保护装置,应在近期更新改造计划中予以解决,争取2~3年有明显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