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发[1999]92号
颁布时间:1999-05-13 00:00:00.000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规范国家税务局系统的内部财务审计行为,总局制定了《国家税务局系统内部财务审计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
附件:1.审计通知书
2.内部审计报告
3.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
4.审计意见书
5.审计决定
6.不予受理复议裁定书
7.复议受理通知书
8.复议决定
9.复审决定
10.审计工作底稿
11.审计取证记录
12.审计调查记录
13.帐务资料调用凭据
14.内部审计查帐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