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产险[2006]777号
颁布时间:2006-07-17 10:17:16.000 发文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四川等5家分公司的请示》(天平保发〔2006〕8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建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二、该分公司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经营保险业务。
三、该分公司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公司应向四川保监局提出开业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业。
二○○六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