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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北京市畜牧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规模猪场成本核算规程的通知

京农研[1992]21号

颁布时间:1992-06-20 00:00:00.000 发文单位:北京财政局 北京农村经研中心 北京畜牧局

各区、县财政局、经管站、畜牧局:

  为加强我市规模猪场的经营管理,使规模猪场的成本核算规范化,正确核算猪场的饲养成本,适应农业企业化管理的要求,现将《北京市规模猪场成本核算规程》印发给你们,从1993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施行中有什么问题,望随时上报。

  附件:北京市规模猪场成本核算规程

  一、北京市集体所有制规模猪场是从事畜牧业生产的农村企业,是本市肉食供应的生产基地,应实行企业化管理。为加强规模猪场的经济核算,提高成本管理水平,现根据市财政局、市农业局批转市经管站制定的《北京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综合会计试行制度》和市财政局、市乡镇企业局制定的《北京市乡镇企业财务制度补充规定》《北京市乡镇企业会计制度补充规定》及财政部、农业部制定的《乡镇企业财务制度》《乡镇企业会计制度》,并结合规模猪场的生产经营特点制定本规程。

  二、本市规模猪场采取分群核算。所谓分群核算是指按畜龄、畜群组别分别进行核算,即以不同的群别作为成本计算对象,规模猪场的分群标准如下:

  1.基本猪群:各种成龄公母猪和未断奶仔猪(指哺乳期)

  2.幼猪群:断奶离群的仔猪指(断奶后转育肥前,即仔猪培育阶段)

  3.育肥猪群:育肥猪及后备公母猪三、规模猪场在“生产经营费用”帐户中核算各项生产费用,其成本项目为:

  (1)工资及福利费(2)饲料费(3)燃料及动力费(4)兽医兽药费(5)产畜摊销费(6)固定资产折旧费(7)维修费(8)低值易耗品摊销费(9)其他直接费(10)企业管理费(11)共同生产费1.工资及福利费。指直接从事饲养工作人员工资及其提取的福利费。

  2.饲料费。指饲养过程中,各种猪群耗用的自产和外购的各种植物、动物、矿物质、添加剂及全价配合饲料。

  3.燃料及动力费。指在饲养中各种猪群直接耗用的全部电费和燃料费。

  4.兽医兽药费。指各猪群饲养过程中耗用的药费和防疫费用。

  5.产畜摊销。指由仔猪负担的种猪摊销费(此项目只列入仔猪增重、活重成本)。

  6.固定资产折旧费。指能直接计入各猪群的猪舍和专用机械等设施、设备折旧费。

  7.维修费。指能直接计入各猪群的维修费用。

  8.低值易耗品摊销费。指能直接计入各猪群的低值工具,器具和饲养人员劳保用品的摊销额。

  9.其他直接费。指不属于以上各项的直接费用。

  10.企业管理费。指与猪场生产管理有关,并以分配方法分摊计入产品成本的费用。包括场长、技术员、财会员的工资及奖金;办公室折旧及维修;办公费;差旅费;管理部门使用的低值易耗品摊销费;饲料、材料的盘亏;利息支出大于利息收入的净额等。企业管理费一律按饲料消耗量进行分摊。

  11.共同生产费。指各猪群饲养过程中共同耗用,需以分配方法共同分摊的费用。如料库、水塔折旧及维修费;共同耗用燃料、动力费;共同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共同使用的运输费等。共同生产费一律按饲料消耗量进行分摊。

  四、规模猪场在“生产经营费用”总帐户下,按“基本猪群”“幼猪群”“育肥猪群”设明细帐户,按规定的11个成本归集项目设专栏,分别核算仔猪、幼猪及育肥猪的成本。

  五、在分群核算下规模猪场的产品成本按以下方法计算。

  (1)基本猪群以断奶离群仔猪为主产品,未断奶仔猪为在产品。

          期初存栏未  基本猪群 副产品
                  +    -
    仔猪活重单位  断奶仔猪成本 全部费用 价 值
          =-----------------
    (公斤)成本   期末存栏未断奶 本期断奶离
                    +
             仔 猪 活 重 群仔猪活重
    断奶转群仔 本期断奶 仔猪活重
         =    ×
    猪总成本  仔猪活重 单位成本
    断奶转群仔  断奶转群仔猪总成本
         =-----------
    猪每头成本   断奶转群仔猪头数
    (2)幼猪、育肥猪以增重量为主产品,应计算其增重成本和活重成本。
    幼猪(育肥猪)增   该群饲养费用-副产品价值
             =--------------
    重单位(公斤)成本     该群增重量
    该 群 该群期末  本期转群活重   期初结转、期内
       =    +        -
    增重量 存栏活重 (包括死猪重量) 购入和转入活重
            期初存 本期购 本期该 副产品价
            栏活重+入转入+群饲养-值(包括死
    幼 猪(育肥  成 本 成 本 费 用 猪残值)
    猪)活重单位=-------------------
    (公斤)成本           本期转群活重
              期末存栏活重+
                     (不含死猪)
    期内转群  期内转群 该群活重
         =    ×
    活重总成本 总活重量 单位成本
               期内转群活重成本
    期内转群每头成本=------------
              转群幼猪(肥猪)头数
  六、所有种公猪、母猪均按流动资产管理,设置“产畜产禽——种猪”科目核算成龄公母猪的增减变动和存栏情况,本科目的借方登记从育肥猪群中后备种猪转入的成年公母猪和外购公母猪价值;本科目的贷方登记死亡或淘汰的公母猪价值;借方余额反映现有存栏种猪价值。

  七、设置“产畜摊销”科目为了使种猪价值及时得到补偿,不致使淘汰月份的成本负担过重,应采取按月摊销的办法,通过“产畜摊销”科目进行摊销。贷方登记产畜摊销的价值,借方登记产畜淘汰或死亡冲销的已摊销价值。余额在贷方表示现有产畜已摊销的价值。其摊销额只记入基本猪群,由未断奶仔猪负担。每年按种猪原值24%的比例提取摊销费,分月摊入仔猪成本。

  八、在“幼畜及育肥畜”帐户下设“仔猪”“幼猪”“育肥猪”明细帐户,反映幼猪,育肥猪增减变动及存栏情况。

  九、为真实反映猪群的增减变化动态,规模猪场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原始记录,凡有关猪群的出生、购进、转群、出售、死亡等情况应及时、准确地予以记录,同时填制有关凭证。出生时应填制仔猪出生证,购入时应有验收凭证,注明头数、重量、价值。转群时应填制转群凭证,注明转出何群,转入何群头数、活重。销售时应有有关证明。死亡时应填制死亡凭证,注明头数、重量。

  十、规模猪场还应根据有关猪群变动情况的原始凭证、猪群动态登记簿和各猪群的领料凭证登记“饲料耗用登记簿”。

  十一、为真实反映期末存栏猪的活重,应在年末结帐时按存栏头数的5%-10%选出标准称重,以推算存栏总活重并调整帐面活重。当转群数量较大时也应选标准猪称重以确定转群活重。

  十二、规模猪场需按期填报猪群周转成本表、成本及利润计算表(附后)。

  十三、本规程自1993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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