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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等教育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国家教育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奖学金制度试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京高教财字[1992]011号

颁布时间:1992-03-10 00:00:00.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高教局 市财政局

市属各高校及局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教委、财政部教财(1991)98号《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奖学金制度试行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市属高校中如有结合内部管理改革,采取把发放研究生奖学金同他们兼职工作的报酬结合的办法,请将实施办法报市高教局、财政局备案。

  附件:国家教育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奖学金制度试行办法》的通知(教财〔1991〕98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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