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财预[1990]447号
颁布时间:1990-03-22 00:00:00.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审计局等
现将审计署、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银行总行审基字(1989)403号文《关于设置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收缴违纪资金及罚款专户的联合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具体情况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北京市审计局在建设银行市分行设置“违纪资金及罚款专户”,由市审计局统一管理。罚款专户帐号261009.各区、县审计局、专业审计分局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包括对施工企业审计)时,收缴的各种罚没款均进入此专户。
二、“审计缴款通知书”和“审计扣款通知书”由市审计局按照审计署统一制发的格式(附后)复制后发各审计分局专项使用。
三、各区、县审计局、审计分局下达“审计缴款通知书”和“审计扣款通知书”后三日内报市审计局备案。
四、市审计局每半年将清缴的违纪资金及罚款数额报市计委,由市计委按规定统一安排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