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北京市交通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交通部、财政部《关于征收车辆购置附加费计费依据等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京交征字[92]第125号 京财综[1992]328号

颁布时间:1992-03-11 00:00:00.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交通局 市财政局

市属各局、总公司:

  现将交通部、财政部交财发〔1992〕111号《关于征收车辆购置附加费计费依据等问题的补充规定》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交通部、财政部关于征收车辆购置附加费计费依据等问题的补充规定 交财发〔1992〕111号(略)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