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统一公路建设用地耕地占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京财农[1989]2422号

颁布时间:1989-12-25 00:00:00.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财政局

各县(区)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89)财农税字106号《关于统一公路建设用地耕地占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根据“通知”规定,我市公路建设占用耕地,统一按每平方米2元的标准计征耕地占用税。请一并遵照执行。

  附:财政部(89)财农税字第106号文(略)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