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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中央补助地方文化体育与传媒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失效]

沪财教[2008]59号

颁布时间:2008-10-23 00:00:00.000 发文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正保会计网校编辑注:根据“财教[2015]527号文件”规定,本文件废止。

各区县财政局: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地方文化体育与传媒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8]14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二OO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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