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政办发[2003]63号
颁布时间:2003-12-04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全面提高我市质量总体水平,提高企业竞争力,经市政府研究,现就推进名牌战略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国家产业政策为依据,以市场为导向,以增强企业竞争力、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推动全市经济发展为目标,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社会认可和依法保护及名牌产品重在培育等原则,充分调动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大力培育名牌产品、名牌企业,促进全市经济超常规、跨越式发展。
二、主要目标
紧密结合经济结构调整,以支柱产业为龙头,以质量为核心,以优质服务为保证,力争到2010年,全市创出3个中国名牌、15个山东名牌(包括山东省产品质量奖)、8个产品获国家免检产品,形成50个代表东营产品质量水平,具有市场竞争优势和争创国家、省名牌潜力的“东营重点培育产品”,逐步形成8—10个在国际、国内市场具有竞争力的名牌企业集团。在服务行业开展创服务品牌活动,促进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按照这一目标,“十五”期间,华泰、万达、天信、半球面粉、山东凯银、山东利华益等企业集团,每个企业要有1—2个产品创中国名牌或山东名牌。机械、建材、电子、食品、化工等行业,每个行业每年培育1—2个山东名牌。各县区在县区属范围内每年培育3—4个山东名牌。以此为基础,带动全市更多的产品争创山东名牌和中国名牌。
三、主要措施
(一)加快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要引导大中型企业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大企业集团战略,通过企业组织结构优化和资产重组,引导社会资金、生产要素向名牌产品流动,形成更多的以名牌产品为龙头的企业集团,发挥名牌的规模效应,扩大名牌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同时,发挥专业化生产优势,形成围绕名牌产品的专业化协作配套体系。
(二)结合招商引资大力引进名牌企业和产品。要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来我市投资,兴办大项目、高新技术项目和龙头项目,借助外力发展壮大我市名牌。通过招商引资把国外在技术、管理、工艺上的优势与我市的基础优势相结合,促进名牌产品的培育。
(三)实施技术创新工程。引导企业密切跟踪国际先进技术,逐步建立健全技术创新体系,推进产学研结合,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断开发新产品,增加产品的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运用高新技术对机械、纺织、造纸、石化、酿酒等传统产业进行改造,抓好一批对推动工业结构升级、提高产品质量有带动作用的大技术改造项目,为培育名牌产品奠定基础。
(四)全面加强质量管理。企业要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十五”末,主要工业产品要有80%以上按照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所有企业都要建立较为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积极采用ISO10012.1国际标准,保证对生产的全过程实施有效监控。对计量设备严格进行定期检定,加强计量测试手段和方法的研究,为提高产品质量提供必要的计量测试保证。要积极推行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贯彻实施ISO9000系列标准。“十五”期间,全市年销售额300万元以上企业都要组织人员分期分批接受质量管理培训,按标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深入开展质量意识教育,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五)加强企业信誉建设。
企业要树立“讲诚信、保质量”、“以质量求发展,以名牌求效益”、“以质量赢得信誉、用信誉保证效益”的经营管理理念。要建立健全售后服务网络,深入市场了解用户需求,完善服务体系,依靠过硬的产品质量和完善的售后服务,扩大市场份额,增强质量信誉,提升企业和产品的信誉度。
(六)开展“东营市重点培育产品”的认定工作。市质监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东营市重点培育产品认定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通过开展认定和加强培育使名牌产品形成梯次结构,并调动企业争创名牌的积极性。
(七)建立激励机制,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对获得国家、省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奖励。获得一个山东名牌产品奖励10万元,奖励资金根据企业地方税收纳税级次分别由市、县区财政负担;获得一个中国名牌产品奖励30万元,奖励资金由市财政负担。获得国家、省名牌产品的企业优先推荐参评“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并授予企业的厂长、经理“推动东营市经济发展功臣”荣誉称号。中国名牌产品和山东名牌产品在有效期内免于市级以下质量检验,并优先推荐为省免检和国家免检产品。有关部门要结合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大执法力度,开展“打假保名优”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产品的违法行为,
切实保护名牌产品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为培育和发展名牌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要加强对实施名牌战略的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名牌产品,提高名牌产品知名度,在全社会形成宣传名牌、培育名牌、保护名牌、发展名牌、使用名牌的舆论氛围。
(八)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名牌战略的组织领导工作由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承担。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名牌战略的重要性,把实施名牌战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有关部门要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做好扶持培育工作,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创名牌工作中的问题,切实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列入全市争创名牌计划产品的企业,在信贷、税收、技术改造、产品开发、生产协调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和政策倾斜。各行业协会、质量协会等团体和社会中介机构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服务职能,为企业争创名牌提供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