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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淄政发[2003]55号

颁布时间:2003-05-30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了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要求,充分发挥服务业在扩大就业、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增强城市功能、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建设经济强市和鲁中商贸中心为目标,以推进市场化、产业化和社会化为方向,立足于扩大就业和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进一步深化改革,放宽领域,增加投入,重点突破,努力提高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发展目标。经过3-5年的努力,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0%以上,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达到40%以上,基本形成功能完善、布局合理、具有较高现代管理水平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服务业发展体系。

  二、服务业发展的重点领域

  (一)改造提升传统商贸流通业,提高市场竞争力。围绕优化结构,更新业态,突出发展连锁经营,努力培育大集团、大市场。重点整合现有网点资源,对传统商业业态进行改造、重组和提升,转型为连锁企业。鼓励有条件的连锁企业,通过兼并、联合、参股、控股等形式,扩张规模。进一步拓宽连锁经营的领域和范围,在发展直营连锁的基础上,向特许连锁和自由连锁发展。在大力发展日用百货和餐饮业连锁经营的同时,加快向农资、中介、家政服务等行业发展。在发展城区连锁的同时,积极向郊区、小城镇及市外延伸。集中扶持淄博商厦、淄博饭店、淄博新星购销集团、银座商城等大型商贸集团,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实现规模化经营。按照建设现代化批发市场的要求,对淄川服装城和建材城、周村纺织大世界和沙发市场、博山陶瓷大观园和机电泵业市场、张店鲁中蔬菜批发市场和果品批发市场等重点批发市场进行改造,完善服务功能,提升管理水平。规划建设张店南部市场群、高青棉花市场和淄博粮油批发交易市场等,逐步形成以张店区为中心,以区域性批发交易市场为纽带,以大中型零售市场为骨干,立足鲁中,辐射省内外的流通网络,使我市成为全省重要的商贸中心。

  (二)加快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打造新的支柱产业。加快“三大平台”、“六个中心”、两个园区建设。整合现有市场物流资源,形成全市的物流配送平台;整合现有仓储运输资源,组成全市统一的仓储运输体系,构建仓储运输平台;整合现有通信、宽带网络等信息资源,创建淄博物流网站,建设全市公共物流信息平台。依托我市部分专业批发市场和骨干连锁经营企业,加快建设机电、建材、化工、医药、沙发及沙发材料、日用消费品6个物流配送中心。在张店西南部规划建设淄博综合物流园区,吸引有关企业入驻,形成信息、配送、仓储、交易、多式联运“五位一体”的大型综合物流园区。发挥我市化工产品的优势,在齐鲁化学工业区内,规划建设专业性化工物流园区。集中扶持联进国际货运、鸿运物流、交运公司、中邮物流等10家大型物流企业,力争“十五”末基本形成全市现代物流框架体系。

  (三)积极发展旅游业,树立起淄博旅游的整体形象。按照“一个中心五条环线”的思路,集中力量打响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品牌,搞好旅游资源整合。重点抓好齐文化旅游区、蒲文化旅游区、南部自然生态旅游区、北部湖泊民俗旅游区和周村古商业城旅游区的开发,完善中心城区娱乐、接待、会展、购物等功能。突出抓好齐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扶持齐文化城的建设,尽快建成体现齐文化精髓,具有极强的观赏性、参与性,内涵丰富,特色鲜明的旅游精品,真正形成淄博旅游的龙头。同时,着重在景点配套完善上下功夫,尽量拉长产业链。蒲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重点围绕聊斋故事城的旅游、休闲、娱乐功能,搞好蒲家庄的保护性开发建设,保持原始风貌。南部自然生态旅游区的开发,重点加快博山风景名胜区的建设,逐步打破行政区划的界限,把南部山区作为一整体景区,统筹规划,综合开发,整体运作。北部湖泊资源和周村古商业城的开发要从高起点规划入手,搞好开发和建设。张店中心城区围绕完善住宅、餐饮、娱乐、购物、会展和游客集散功能,加快建设高星级酒店、大型娱乐城、大型旅游商品集散中心、大型会展中心和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充分发掘陶瓷、丝绸等资源优势和特色,积极发展工业旅游、农业观光旅游、商贸旅游、教育旅游、体育旅游等特色旅游业态。围绕吃、住、行、游、购、娱实施综合开发,加快实施旅游产业化,开发旅游系列产品,培育一批素质高、信誉好的旅行社、旅游公司,使旅游业尽快成为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

  (四)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使之成为扩大就业的重要载体。积极推进社区服务产业化、市场化进程。以扩大就业为重点,发展社区服务实体。鼓励个体、民营和社会力量等一切经济成份兴办社区服务项目,组建各类服务公司,提高经济效益。建立健全社区服务网络,拓宽社区服务领域,满足社区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以区县社区服务中心为平台,各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为节点,建立社区服务网络平台。突出农民工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优化配置和充实社区服务设施,着力发展社区物业管理、卫生服务、家政服务、体育文娱、商品递送、再生资源回收服务、残疾人和老年人服务等多种形式的社区服务业,开发社区治安、环境管理等社会公益性就业岗位。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对居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街道办事处进行职能界定,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走”的运作方式,达到责权利相统一。鼓励居委会通过发展社区来管理和服务社区。

  (五)加快科技信息服务业发展,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以现有电信、广播电视、联通、移动等传输网络为基础,进一步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信息技术、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力度,全面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进程。近期重点搞好“三网三化”建设,即:1、加快企业局域网和专用网建设,实现企业管理信息化;2、建设电子商务网,实现商务信息化;3、建设电子政务网,实现政务信息化。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步伐,积极吸引有关科研机构落户淄博发展。加快科技体制改革步伐,鼓励发展个体民营科研机构。同中国北方技术交易市场联手共建鲁中技术交易市场,发展成为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专家学者进行技术交流的桥梁和纽带,成为科研成果转化的主渠道。建立健全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科研成果产业化对接信息平台,使企业与高校和科研单位,在难题招标、科研成果发布等方面实现经常化的网上对接,促进科研成果转化。

  (六)加快发展金融保险、房地产、中介服务、教育、文化、卫生和体育事业,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积极推进金融保险市场化、国际化进程,鼓励金融保险业务创新,积极拓宽金融服务领域。加强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企业的信贷扶持,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评级和授信制度,根据中小企业的授信等级确立贷款额度。加快发展以居民住宅为重点的房地产业和装修装饰业,规范发展物业管理业。大力发展广告、会计、法律、工程咨询等中介服务业。探索公办民助、民办公助、中外合作等多种办学方式,加快教育事业的发展。整合文化资源,开发健康有益的大众文化娱乐项目,促进新闻出版业、广播影视业等文化产业发展。组织实施名医、名科、名院战略,搞好社区卫生服务。积极培育和发展以体育健身为重点的体育市场,鼓励社会资金兴办各种体育组织和俱乐部,增强全民健身体育意识,促进体育产业发展。

  三、深化改革,加快推进服务业发展的市场化、产业化和社会化

  (一)调整优化服务业国有经济布局。商品零售、批发和餐饮业,除少数优势骨干企业继续由国有资本参股或控股外,其它企业要尽快退出国有资本,彻底放开放活。对国有经济比重较大的交通、公用事业、旅游、文化等行业,要进一步引入竞争机制,提高非国有经济比重,力争在股权结构创新方面实现大的突破。

  (二)加快推进服务领域的产业化。流通部门实行企业化经营和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科技、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卫生、体育等行业,要逐步扩大产业化范围。可以实行产业化的,作为盈利性行业,主要依靠社会资金,实行企业化经营,政府不再投资和拨付经费。难以实行产业化的,如基础教育、基本医疗、社会福利等公益性服务业,也要引入竞争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争取3-5年内,除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以外的领域,全部实现由“政府办”向“社会办”的转变。

  (三)促进后勤服务的社会化。除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另有规定外,学校、医院和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党政机关盈利性的后勤服务机构都要改制为独立法人企业。有条件的后勤服务设施都要面向社会开放。鼓励外资、民间资本兴办面向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业。新组建的行政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设立后勤服务机构。事业单位和后勤服务机构改制为企业的,在一定时期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税费减免。

  (四)组织实施市重点服务业项目推进计划。从2003年起,围绕服务业发展的重点领域,每年筛选20个在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方面运作比较好,拉动就业成效大的服务业项目给予重点扶持。列入市重点推进计划的项目,享受我市有关招商引资的一切优惠政策。对重点项目,实行项目责任人制度,加强协调、跟踪服务、特事特办、重点推进,使其成为全市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

  四、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积极有序地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加快教育、卫生、文化、旅游、会计等领域利用外资步伐。争取国(境)外银行、保险、证券、电信等机构来我市发展。采取更加灵活开放的政策措施,引进现代服务项目和经营模式,带动服务业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的资质条件。凡属地方管理的行业和领域,都要尽快打破垄断,面向市场,公平竞争。认真清理现有的市场准入规定,加快制定市场主体的准入资质和服务标准,逐步形成公开、规范、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放宽教育、医疗、文化、公共交通、垃圾处理、环卫等行业的准入条件,允许国内外投资主体公平地参与建设和经营,促进相关行业的合理竞争,提高相关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三)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规范各项收费。对新办的服务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每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人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所得税,免交有关登记类、证明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服务业中安置就业人数较多的新建项目,政府通过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给予一定的贴息和补助。全面规范和清理涉及服务业项目的各项收费,取消一切不合理、不规范的收费。

  五、加速推进城市化进程,拓展服务业发展空间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镇服务功能。以新区建设为龙头,做大做强中心城区。按新区总体规划,分期搞好城市交通道路、市政公用设施、市政务中心、体育公园、文化广场、休闲公园和商业金融区等重点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兼顾中小服务企业的发展,留出适合小本经营者的地域和空间。争取用5到10年的时间,建设100平方公里、居住100万人的功能齐全、辐射较强的中心城区。加快中心镇的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规划调整现有小城镇布局,健全居住服务、公共服务、旅游服务和社区服务等功能,使服务业的发展、城镇功能的完善与城市规模的扩张相适应。

  (二)加快城区“退二进三”步伐。根据城区总体规划,逐步迁出和关闭城区污染大、占地多、不符合城市区域功能定位的工业企业,退出的土地优先用于服务业发展。帮助退出或关闭企业,做好人员安置、资金筹措等工作。鼓励外资投向与“退二进三”相关的城市基础设施及回报率高、成长性好、带动性强的服务业项目。

  (三)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加快建立以居住地为依据的户籍登记制度,逐步取消农业和非农业的身份区别,实行城乡户口一元化管理。降低和取消限制人口进城的不合理收费,对进城定居和工作的农民,在社会保障、医疗、子女上学等方面给予和城市居民同样的待遇。外来人员在淄从事服务业工作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常住户口。

  六、多渠道增加服务业的投入

  (一)建立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按照国办发〔2001〕98号文件要求,建立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要与国家、省的引导资金相配套,用于我市重点服务业建设项目的贴息与补助,支持新兴服务业和具有社会公益性服务业项目的发展。支持原由政府投资转为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能够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的项目。各区县也要建立相应的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与国家、省、市的引导资金搞好配套,逐步形成以各级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民间资本和境外投资共同参与的服务业多元化投融资机制。

  (二)进一步拓宽服务业融资渠道。各商业银行要在独立审贷的基础上,积极向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及其在建项目给予贷款支持,计划部门要主动向银行推荐有效益的服务业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通过股票上市、企业债券、项目融资、资产运作、股权置换等方式筹措发展资金。鼓励上市公司以资产重组、增发新股等方式进入服务业。加大对重点服务业建设项目的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集团来我市投资发展。对民营服务业企业,要优先落实关于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各项政策,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吸引民资进入服务业。

  七、加强对服务业的组织领导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协作配合。为加强对全市服务业发展的统筹协调,市政府成立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计委。各区县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市计委要加强对全市服务业发展的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合力。

  (二)加强服务业的统计工作。要加快建立服务业统计制度和方法,建立和完善服务业经常性、专业性调查制度。加大服务业信息网络建设力度,建立健全服务业发展的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制度,发挥信息的导向作用。

  (三)加强对服务业的考核调度。把服务业发展列入各区县、各有关部门的一把手工程来抓。对服务业发展的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进一步加大在全市经济目标考核中的比重,制定完善的考评和奖惩办法。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尽快研究制定服务业重点发展领域的详细规划和促进服务业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市计委要加强调度做好协调、检查督促工作,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市政府报告。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观念,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加快发展服务业放到突出位置,努力推动全市服务业再上一个新台阶。

  淄博市人民政府

  二○○三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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