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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青年党团员参与防非典路检工作的紧急通知

青厅字[2003]029 号

颁布时间:2003-05-08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东省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区、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青有关单位:为有效防堵非典型肺炎侵入我市,保护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委、市政府决定,从全市党政群机关中紧急抽调部分青年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组成青年突击队,参加防非典路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人员选拔和路检工作在市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市控交通路卡路检人员的组织协调;各区市负责管区内各交通路卡人员的组织工作;团市委和各区市团委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市直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相关人员的组织发动、选拔推荐工作。

  二、组织选拔采取自愿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要广泛动员组织青年踊跃报名(数额分配附后)。要严格选拔标准,在35岁以下的青年共产党员和优秀共青团员中,选拔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工作表现好且身体健康的优秀青年参加,并填写《抗击非典保卫青岛青年突击队员登记表》(附后),并于5月9日16时前报指挥部办公室(市级机关会议中心119房间,电话:5911850)。各区市要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本地人员的选拔和路检工作。路检人员上岗工作期间,不再参与本单位工作,其所有待遇保持不变。

  三、工作安排

  (一)以市和区市为单位,由卫生部门负责对路检人员进行不少于半天的岗前集中培训,使其了解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有关症状、传播渠道、隔离和消毒方式以及自我保护措施,掌握路检工作的基本规则。

  (二)指挥部办公室和团市委,区市相关机构和区市团委分别负责市控和区市控交通路卡路检人员编组,将路检人员分派到各交通路卡,协助专业医务人员做好过往人员体温测量、填写健康登记表和防非典知识宣传等。每个交通路卡配备的路检人员每班不少于3人。

  (三)市卫生局负责提供隔离防护用品和工作用品,市交通局负责提供接送车辆和饮食。要严格工作程序,确保工作质量,保护好路检人员的身体健康。

  (四)路检人员以2周为一个工作周期,期满后进行轮换。此次先按两个工作周期安排。第一批路检人员上岗时间为5月12至5月25日,第二批路检人员上岗时间为5月26至6月8日。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非典防治工作,是当前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把选拔优秀青年党团员参与防非典路检工作作为培养锻炼年轻干部的重要方式,切实把优秀青年选拔到抗击非典一线工作中。

  (二)落实责任,强化管理。要明确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统筹安排,密切配合,做到人人有责,岗岗有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在工作中出现的擅离职守、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等问题,要层层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加强对路检人员的管理,严格工作标准,确保工作质量。要采取有力措施,为参与路检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新闻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宣传青年党员和优秀共青团员在疫情面前的先锋模范作用,弘扬众志成城、甘于奉献、战胜非典的精神,增强群众战胜疫病的信心,为夺取防治非典斗争的胜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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