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政办发[2003]132号
颁布时间:2003-11-20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市区清扫清运积雪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市区清扫清运积雪工作方案
为及时清扫清运积雪,确保市区冬季道路交通畅通,给市民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借鉴往年冬季清扫清运积雪工作的经验,现就市区清扫清运积雪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责任分工
清扫清运积雪工作按照属地管理、门前五包和主次干道统筹安排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1.主次干道两侧有五包责任单位的,由道路两侧的门前五包责任单位分别清扫到门前责任区至主次干道中心线的位置;只有一侧有门前五包责任单位的,负责责任区道路中心线两侧全部积雪的清扫清运;各责任单位负责扫雪的区域原则上以该单位管辖范围所对应的道路区域为界。道路两侧均无责任单位的,由市直有关部门、驻军、企事业单位共同承担,根据地理位置、人力、物力状况按照位置就近、包干负责的原则适当安排相应的路段进行清扫(具体路段责任划分见附表)。
2.主次干道两侧正在建设、开发的工程区域所对应的道路积雪,由工程建设单位负责清扫清运。
3.已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由市房管局负责组织清扫清运;小街小巷、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由芝罘区政府负责组织清扫清运。
4.各公共场所,如广场、停车场、绿地、公园内的道路,人行过街天桥、机场、码头等,由负责管理的部门组织清扫清运。
5.莱山区、福山区、牟平区、开发区、公路部门管辖路段积雪的清扫清运由各区政府、管委和公路部门负责落实。其中,莱山区和公路局管辖范围的清扫清运积雪方案于三日内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二、标准要求
1.标准:路面见底,无漏段、无残雪、无堆雪。
2.要求:不论平时上班还是节假日、双休日,夜间降雪,翌日清晨立即清扫。白天降雪,雪停立即组织清扫。所有积雪都要在清扫完后两日内清运完毕。
3.积雪一律就近清运入海或运至建成区外的指定地点。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清扫积雪是每一个市民应尽的义务,各单位要把清扫清运积雪工作作为美化城市环境的重要工作来抓。要识大体、顾大局,周密组织,备足备齐清扫工具,保证以雪为令,人员到位,及时按标准要求完成任务。
2.加强督促检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监督检查。对清扫清运积雪不达标单位,不但要责其重新组织清理,还要予以通报批评和新闻曝光;对拒不履行扫雪义务的单位或个人,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3.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积极疏导交通,确保清运工作正常进行。新闻单位要积极参与,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搞好清扫清运积雪工作的跟踪报道。
附件:市区主次干道无五包责任单位路段清扫清运积雪责任划分表
附件:
市区主次干道无五包责任单位路段
清扫清运积雪责任划分表
路 名
路段或网络位置 (道路灯杆编号)
责任单位
迎宾路口
A4-N83 至A4-N76
东山宾馆
至栈桥
A4-N76 至A4-N68
烟台大酒店
滨海北路
栈桥—月亮老人公交站牌 A4-N68 至A4-N46
市旅游局
月亮老人公交站牌—大海女儿雕塑A4-N46 至A4-N01
海军航空工程学院
大海女儿雕塑—虹口路口
烟台海关
海岸路
虹口路口—解放路北口
市建设局
解放路北口—东太平街北口 A8-E01 至A4-E001
烟台山医院
二马路
东郊立交桥—新世纪酒店(四O 七医院)A21-S30 至A21-S04
海军航空工程学院
四O七医院—电业局
凡无责任单位的路段,由供电公
A21-S52 至A21-S30
司组织清扫
南大街
东风花坛环岛周围
由中行、建行、国贸、机械大厦等单位按划定的路段分工包干
西山饭店—新桥西路 A17-S001 至A17-S36
建设集团
只楚路
新桥西路—珠玑村口 A17-S36 至A17-S52
中宏路桥公司
珠玑村口—只楚立交桥 A17-S52 至A17-S89
烟台电厂
A15-E18 至A15-E20
通信公司
胜利路
A15-E20 至A15-E23
人民银行
A15-E23 至A15-E26 南20 米
警备区招待所
原市政府 大院周边
机关幼儿园—市人大门口东 A18-E29 至A18-E33 B1-E001 至B1-E013
由市机关事务处组织周边及目前尚在原市政府大院办公的各部门和单位进行清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