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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淄博·第七届中国国际儿童电影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淄政办发电[2002]20

颁布时间:2002-07-09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淄博。第七届中国国际儿童电影节于7月12日至18日在我市举办,这是我市文化史上的一件大事。为切实做好电影节期间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确保电影节期间各类活动区域、活动场馆“不发生一起刑事案件,不发生一起治安案件,不发生一起火灾、交通事故”的目标,特作如下通知:

  一、要提高做好电影节安全保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本届电影节期间,国家、省的有关领导和国内外一些著名导演、演员、专家、学者及部分外国游客、儿童将来我市,是历届电影节中参加人数最多、规模最大的一次。电影节的举办,对于扩大我市影响,提高我市的知名度,让淄博走向世界,让世界了解淄博,提升我市的文化品位,展现改革开放的丰硕成果,全面促进各项社会事业的蓬勃开展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电影节时间跨度,放映场馆多达20余处,涉及5区3县和部分大型厂矿企业,参加人数多达15万余人。期间活动形式也多种多样,既有多部中外儿童影片的放映,也有中央电视台《儿童剧场》大型栏目的现场录制,还有其他丰富多彩的文化、科技活动。电影节参与的对象绝大多数是中小学生,且正值暑期,人数集中,活动范围大,天气高温多雨,不安全隐患增多。因此,电影节举办成功与否,安全保卫工作至关重要。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电影节安全保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强化“安全第一”的意识,确保万无一失。

  二、要认真落实“谁主办、谁负责”的安全保卫责任制电影节牵动全市上下,影响千家万户,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都担负着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任务。安全保卫工作涉及到的每个区县、每个重点部门、每处活动场馆,必须严肃认真地落实“谁主办,谁负责”的安全责任制。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靠上抓,要认真检查,查找隐患,制订措施,要健全完善值班看守制度、巡逻检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每一个影剧院、每一个宾馆、每一处活动场所必须把安全责任制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工作人员,真正做到有岗位就有安全,有人员就有责任,有制度就要落实,绝不出现一丝疏漏,绝不存有一处隐患。

  三、要突出安全保卫工作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电影节期间,安全保卫任务繁重,头绪繁多,全市各级公安、消防、交警等有关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制定详细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预防突发性事件的预案,并制定切实措施,确保落到实处。广大公安民警、武警战士和消防官兵要把警力、时间、措施突出到重点工作上。一是严密治安安全管理。要对辖区内的重点危险人物进行认真摸排和严密控制,防范事端。对辖区内的重点活动区域和活动场馆,要加大巡查,严格检查,加强监督,坚决杜绝易燃易爆物品、化学危险物品、管制刀具和枪支带入现场,严防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确保文明、安全的活动秩序。二是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公安消防部门要按照国家消防安全规范,与所有活动场馆签定消防安全责任状,明确其应负的安全责任;对疏散通道和消火栓、自动喷淋、喷水、灭火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以及场馆内用电设备、用电线路、供电系统传输线路等全面进行安全检查,督促主办单位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消防规范的,要当场下达安全隐患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其立即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坚决禁用。三是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公安交警部门要对重点活动的区域、线路、场馆认真进行现场查看,制订科学的交通畅通预案,保证道路行驶良好、车辆停放整齐,交通疏导有序,创造文明、畅通的交通秩序。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二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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