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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淄政办发电[2002]45号

颁布时间:2002-09-26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做好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证全市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国庆佳节,维护社会稳定,迎接党的十六大胜利召开,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对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成立专门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针对国庆节放假时间长、旅游人员多的特点,要制定周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特别是做好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落实工作,做到有组织、有制度、有方案、有措施。要深刻吸取省内外特大安全事故的教训,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官僚主义作风,把国庆节期间的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做实、做细、做扎实。

  二、明确责任,狠抓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对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本着“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条块配合,齐抓共管。要明确各重点部位、重点岗位人员的责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管理到位。各单位的主要领导是本地、本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对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煤矿安全工作由市煤炭工业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工商局、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淄博办事处、淄博供电公司共同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由市公安局牵头,交通局、农机局共同负责。公众聚集场所安全工作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工商局、文化局、教育局、卫生局、旅游局、贸易局共同负责。消防安全、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由市公安局牵头,市中小企业办、供销社、工商局、质监局共同负责。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由市建委牵头,市质监局、安监局共同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由市经贸委协调,市化工行管办牵头,市贸易局、公安局、交通局、工商局、安监局、质监局、环保局共同负责。非煤矿山安全工作由市安监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工商局、建材冶金行管办、淄博供电公司共同负责。森林防火安全由市林业局负责。食品卫生安全由市卫生局负责。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由市教育局负责。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各新闻单位要突出抓好节日期间的安全宣传工作,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

  三、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国庆期间的

  安全生产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化解不安全因素,杜绝各类事故的

  发生。一是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以旅游景点、夜总会、歌舞厅、宾馆、饭店、商场、影剧院

  、批发贸易市场、中小学校为重点,重点检查电气设备的运行,人员疏散的安全通道,消防设施

  的齐备有效,应急方案的落实措施等,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疏散通

  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二是道路交通安全,要加强重点和事故多发路段的安全管理,杜绝违章

  上路,带“病”上路和酒后驾车,针对节日客运高峰,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交通安全。三

  是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要做好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严查防火防爆措施和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四是矿山安全,以“一通三防”和防透水为重

  点,加大安全管理力度,完善矿井通风、防瓦斯、防尘、防火、防透水等各项安全措施,严格执

  行瓦斯检测和探透水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禁“四个一律关闭”的小煤矿恢复生产,杜绝重

  大恶性事故发生。五是建筑行业的安全,要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做好重点部位、重点岗位

  和重点设施的安全检查,遏制和杜绝建筑施工行业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六是食品卫生防疫工作

  ,要严格食品卫生制度,严肃查处无证商贩和制售劣质食品行为,避免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四、严格值班制度,保障信息畅通。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国庆期间的值班

  工作,安排专人昼夜值班,领导同志要亲自在岗带班,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问题。值班人

  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加强巡查,遇有紧急、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如发现迟报、漏报

  、瞒报现象,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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