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1988-08-12 00:00:00.000 发文单位:上海市政府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本市旅游业发展很快。目前,全市旅游经营单位有近400家。其中:旅游涉外饭店28家,共有客房8454间;涉外餐馆48家;接待入境旅游者的一、二类旅行社24家,经营国内旅游的三类旅行社67家;专供入境旅游者购物的商店9家;大中型出租汽车公司200余家。一批新的旅游基础设施正在兴建,民航、铁路等交通部门的运力在逐步增加,旅游景点也在相应发展。上海现已成为全国重点旅游城市。但本市旅游业在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缺乏应有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强有力的行业管理;政企不分,旅游企业缺乏生机和活力;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不够高;旅游涉外饭店建设规模过大,档次偏高;旅游业发展资金不足,缺乏后劲。这种状况,不利于本市旅游业的持续发展。
为了更好的改善上海投资环境,促进本市经济朝外向型经济转变,把上海建成太平洋西岸的国际旅游中心之一,进一步增进上海人民同世界各国人民的友谊,根据今年全国旅游局长会议提出的各级旅游局要实现“职能转变、政企分开、权力下放”的要求,我们提出深化本市旅游管理体
制改革的意见如下:
一、明确市旅游事业管理局的职责,加强对全市旅游业的行业管理。
(一)市旅游事业管理局为市政府主管全市旅游业的职能部门,对全市从事旅游业务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实施行业管理。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旅游事业管理与接待工作分工的通知》(沪府发〔1987〕54号文)规定,市旅游事业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1)编制和上报上海旅游事业发展的长期规划和近期实施计划,并会同市计委做好综合平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本市旅游资源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旅游业的新建项目进行审查。(2)起草地方性旅游规章,制定有关制度。参与在上海市组建与旅游业直接有关的涉外企业的审批
工作。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旅游法规、条例,对全市旅游经营单位的经营管理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违章者,会同有关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和经济、行政处罚。(3)会同市物价局制定、调整、检查、监督旅游价格和旅游收费标准。(4)规划和管理旅游专业人才和在
职人员的培训,制定旅游从业人员的专业考核标准。(5)规划和管理对外旅游宣传、招揽和开拓国际客源市场的工作。审批和统一发放旅游签证通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旅游经营单位对外经济合作、业务交流和其他活动的管理工作。(6)指导本市与兄弟省市在旅游业方面的联合开发和经营。(7)指导本市旅游行业性组织和群众团体开展旅游业务和学术活动。(8)在市旅游事业委员会指导下,做好旅游行业之间及旅游部门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9)负责全市旅游行业的统计和资料汇总工作,做好国内外旅游信息交流和旅游市场行情的调查、预测工作。(10)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当前,市旅游事业管理局要会同有关部门,针对本市旅游业存在的薄弱环节,如出租汽车的叫车难、乱要价;外宾买机票难;旅游饭店和旅行社的不正当的削价竞争;旅游企业的服务质量差等,采取切实措施,加以改进。出租汽车的整顿要从严格管理客运市场、加强企业内部管理,逐
步增加车源和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等方面进行。市旅游事业管理局与东方航空公司要定期举行航空协调会议,研究综合平衡外国旅游者的流向和流量,改进对外宾的售票办法,以缓和外宾买机票难的矛盾。要在市旅游优质服务竞赛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继续搞好今年的全市旅游优质服务竞
赛活动,使外宾在吃、住、行、游、文化娱乐等方面能得到满意的服务,为了制止削价竞争、肥水外流,拟在本市涉外饭店和旅行社,实施最低保护价格。
(二)本市各部门、各系统经营管理旅游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包括旅游院校、旅游科研单位,经营国际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大中型旅游涉外饭店、宾馆和餐馆,旅游服务公司,出租汽车公司和游船公司,对外开放的主要旅游风景区、游览点和参观单位,较大的旅游商品、纪念品经
销店,本市派驻国外、香港等地的旅游办事机构,以及外省市和国外在沪设立的旅游办事机构等,均应接受市旅游事业管理局的行来管理。
(三)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事业单位的各主管部门,要树立“大旅游”观念,积极协助市旅游事业管理局搞好行业管理。市计委、对外经贸委、财税、物资、劳动、工商行政等综合部门及外事、人事、公安、文化、园林等主管部门,应配合市旅游事业管理局研究制定旅游业管理的实施办
法,并积极协调和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以达到本市旅游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
二、实行政企职责分开,增强旅游企业的活力,理顺市旅游事业管理局与各联营公司的关系。
(一)改变目前市旅游事业管理局同华亭联营公司、上海旅游公司“三块牌子一套机构”的状况,实行政企分开。凡是属于企业的经营管理权限,坚决地、毫无保留地下放给企业。市旅游事业管理局不再直接经营企业,主要全力抓好本市旅游宏观管理和行业管理。并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对局内部处室机构进行必要调整,以适应行业管理的需要。
上海旅游公司、华亭联营公司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具有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今后应改善经营管理、引进竞争机制,积极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扩大企业的自主权。
为加强本市对外旅游宣传的管理,《上海旅游报》及上海音像公司改为事业单位,直属市旅游事业管理局领导。
(二)锦江、华亭、东湖、新亚、衡山等(集团)联营公司的隶属关系暂维持现状,但有关旅游经营活动,必须要接受市旅游事业管理局的行业管理。同时,五大(集团)联营公司要正确处理内部集权与分权关系,充分调动基层企事业单位的积极性,发挥基层企业各自的经营特色和优势,并在市旅游事业管理局实施行业管理过程中,发挥大企业的骨干作用,带动其他旅游企事业单位,为实现本市旅游发展目标作出贡献。
三、筹集旅游发展资金,促进本市的旅游开发建设。
(一)利用经济手段,筹集旅游开发建设资金。市旅游事业管理局根据本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需要,确定旅游开发建设项目,对旅游开发项目实行招标、投标制,本市各企事业单位,均可参加投标竞争。“谁中标,谁建设;谁经营,谁得利”。对中标建设或经营的单位,可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以促进本市的旅游开发建设。
(二)对具有重大社会效益,但经济效益较少的旅游开发项目,由市旅游事业管理局每年编制开发项目计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其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局筹措解决。可通过安排无息或贴息贷款、设置市旅游发展资金等手段,支持全市旅游业硬件和软件的开发建设。
1988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