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政办字[2002]83号
颁布时间:2002-07-24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市监察局《关于全市政府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检查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二年七月二十四日关于全市政府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检查的实施方案为了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全面落实市政府《关于全市政府机关实行政务公开的意见的通知》(淄政发[2000]71号)精神,根据市政府领导的要求并经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确定在全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专项检查,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是为了进一步推进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并逐步做到法制化、制度化,促进政府机关加快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入世的新形势,从制度上保证各级政府转变职能、实现全面提速;推进政府的管理和决策公开透明;完善民主监督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腐败现象的产生,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形象,为全市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重点内容这次检查的重点内容:一是淄政发〔2000〕71号文件要求的工作重点;二是市政府与各区县政府、市政府部门签定的责任书中的重点内容。主要包括:
(一)各级、各部门建立完善政务公开的领导和监督机构,考核办法和工作纪律;
(二)政府确定的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事项和承诺为群众所办的实事好事;
(三)各级、各部门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履行职能的法律依据、程序及结果、收费标准;
(四)对一定时期内社会关注、群众关心或反映强烈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
(五)各级、各部门公开的形式及社会监督网络的建设情况;
(六)公开的社会效果,特别是政府提速以来,群众对各级政府、各部门办事效率、办事结果的满意程度。
三、检查办法整个检查按照全面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到部门检查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听取部门或单位自查情况的汇报;
(二)查阅有关制度建立、考核办法、监督机制等资料;
(三)查看政务公开的现场,询问有关法规政策的解答;
(四)广泛走访服务对象,听取社会反映;
(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群众评议。
四、时间安排
(一)7月下旬部署检查工作,各级、各部门开展自查;
(二)8月中旬对区县进行检查;
(三)8月下旬至9月上旬对签定责任书的市直重点部门进行抽查。
五、组织领导整个检查工作在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检查结束后,汇总检查工作情况,提出监察建议,向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写出书面检查情况报告。
市监察局
二○○二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