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政发[2003]27号
颁布时间:2003-12-03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政府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加快水利发展与改革步伐,改善工农业生产条件,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水利发展的目标与改革思路
(一)充分认识水利发展与改革的重大意义。水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是人类生存的生命线。我市水资源短缺、洪涝灾害、水环境恶化三大问题并存,尤其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制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加快水利发展与改革步伐,对于发展高效生态经济,建设山东加工制造业基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增强加快水利发展与改革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解决水的问题摆上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切实抓紧抓好,确保取得实效。
(二)水利发展的目标与改革思路。全市水利发展与改革要紧紧围绕发展高效生态经济这个主题,以保障、支撑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到2007年,构筑起500公里高速输水节水、500公里排涝改碱、500公里生态景观水利的“三五”水利大框架,建立起城乡供水、城乡节约用水、城乡水安全、城乡清洁饮水、城乡景观水利、城乡水资源保护、水利多元投入、水利工程高效管理等“八大”保障体系,实现水资源保障能力、社会型节水能力、防潮减灾能力、依法治水能力和运行管理能力 “五个”有效提高,深化经营机制、管理体制改革,推动科技创新,建立起适应小康社会需要的水利服务体系。
二、突出重点,加快推进“八大”保障体系建设
(一)加快输水工程建设,建立城乡供水保障体系。到2005年,高标准衬砌总长度达500公里的大中型灌区骨干渠道和延伸供水渠道,完成大中型灌区节水和延伸改造工程。到2005年底在全省率先转入田间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黄灌区以实施渠道硬化、低压管灌工程为主,对支、斗、农级渠道进行硬化处理,减少渠系渗漏;井灌区以实施大田喷灌、低压管灌工程为主,蔬菜滴灌、果树微喷灌工程为辅。大力开展田间节水工程建设,年均增加各类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万亩。加快整合油地水利工程资源,抓好现有蓄水工程的改造和挖潜工作,加强管理,提高标准,增强全市水资源调蓄能力。
(二)加快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建立城乡清洁饮水保障体系。巩固农村饮水工程设施建设成果,年更新率控制在5%左右,确保自来水入户率95%以上;提高农村饮水质量,大力发展乡镇集中供水,每年建设3-5处乡镇集中供水工程,利用5年时间使全市60%以上乡镇建成集中供水网络。改造城市供水网络,提高城市生活、工业用水保障能力。
(三)加快防洪排涝改碱和防潮工程建设,建立全市水安全防护体系。以除涝治碱为重点,排蓄结合,加大排河治理力度,畅通排水体系。从2003年起,每年高标准综合治理市属骨干河道2-3条,到2007年完成全市500公里重点骨干排水河道的新一轮治理。县、乡两级要完善干、支、斗、农排水体系,形成从田间到骨干河道入海的水网体系,确保实现旱能浇、涝能排。进一步完善城市排水体系,提高城市防洪除涝标准,保证城市度汛安全。各受益县区要认真做好标准型防潮减灾等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市计划、水利等部门要积极做好工程立项和争取上级资金扶持等工作。土堤工程由受益县区负责实施。积极推进黄河口治理工程实施,稳定黄河现行入海流路,确保行洪安全。
(四)搞好河域、渠域绿化,建立生态景观水利体系。以改造一条沟渠、建设一条生态景观带为目标,在重点河域、渠域大力实施以植树绿化为主的绿色长廊工程建设,5年内绿化骨干渠道、河道500公里,把主要河域、渠域建设成为“岸绿、景美、畅流”的生态型水域景观。
(五)积极倡导节约用水,建立城乡节约用水保障体系。认真落实《山东省节约用水办法》,建立和完善我市节水配套措施和规章制度。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节约用水实行统一管理和监督,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节约用水工作,尽快形成统一协调、健全完备的节水监督管理体系。搞好水价调整,实行用水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强化农业节水意识,提高水利用系数,减少水资源耗费。加强用水定额管理,把万元产值耗水量列入工业经济考核的重要指标,建立健全奖惩评估体系。加大中水回用和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培育节水型企业和工业废水“零排放”企业。加快节水技术和器具的开发、生产与推广使用。
(六)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水利投入保障体系。
1加大政府对水利建设的投入。要把水利列为财政增长部分支出的重点之一。根据全市水利工作年度计划,本着合理划分事权和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分级负担工程建设投资。大中型灌区干渠、支渠节水改造工程,市以上财政补助总投资的22%.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河道的排水改碱工程,由市以上财政投入为主。地方标准型防潮堤防新建工程,由市政府筹措资金,统一组织实施。市政府安排的农村饮水工程,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每年按5%更新率进行改造;乡镇集中供水工程,市以上财政给予重点扶持。今后县区财政每年都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下的河道治理、防潮土堤工程、生态景观水利、田间节水工程和排水改碱等工程。要按照征收标准和征收权限,足额征收水资源费、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和水土流失防治费等政府基金和规费,并按规定用途全部用于各项水利建设与管理。
2鼓励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水利建设和经营。坚持“谁建谁所有设、、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以独资、合资、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方式投资水利建设。对供水、农田灌溉等有偿服务性项目,建设资金可全部通过民营渠道筹集,政府适当给予补助。中小型灌区改造、农村饮水、水环境建设、生态景观水利等中小型水利工程,要按照市场化运作机制,加快推向市场。
3落实农村税费改革的有关规定。要积极探索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投资投劳新机制、新办法,积极引导和组织农民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或以工代赈等形式,大力发展农村水利事业。按照“谁用水,谁缴费”的原则,加快水费计收改革,杜绝水费征收中“搭车加码”等现象的发生。
(七)加强水资源管理,建立城乡水资源保护体系。
1加强水资源的统一调度和管理。对城乡地表水、地下水和江河客水等各类水资源,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划、管理和调度。按照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合理调配工业、农业、生态等用水需要,科学确定各类用水的规模和时序。采取综合措施,逐步实现洪水、污水和海水资源化利用。城市发展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产业结构调整等,要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承载能力。新建、改建、扩建基本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水资源论证,未通过论证的,不予安排用水计划。
2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快水环境保护、污染治理等配套政策的制定和完善工作,严格控制入河入库排污标准和排污总量。城市和沿海、厂矿等重点地区要建立地下水超采预警制度,编制供水应急预案,经当地政府批准后严格执行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不准在地下水超采区、海水入侵区新建高耗水项目,已建项目坚决采取有效节水措施,超出水资源承载能力的,实行关停并转。积极推进北水南调工程,对小清河以南实施引黄补源。
3健全水价形成机制。农业用水价格按补偿供水成本的原则,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由水利工程经营管理单位收取。改进农村水利工程水费计收形式,逐步实现计量收费到用户。非农业用水水价在补偿供水成本、计提合理利润的基础上确定,水价中所含的水资源费必须按照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列入并全部上缴财政。强化计收管理,严禁在收缴和使用过程中搭车加码、截留挪用。
(八)坚持依法治水,深化水利改革和科技创新,建立高效能管理保障体系。
1坚持依法治水。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好实施办法和配套措施。大力开展水法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水患意识和水法制观念,形成珍惜水、节约水、保护水的浓厚社会氛围。加大水政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违反水法律法规的行为。河、渠、堤确权范围内的砂石和土地资源,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防汛行洪需要,制定开发规划。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取土或进行砂土场招标、拍卖、租赁、承包等活动。
2探索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根据不同用途对现有水利设施实行分类经营。建立健全水权管理与转让制度,大力培育水市场。鼓励运用市场手段发展城乡供水业,逐步建立起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经营、用水户参与管理的新型运行模式。建立并推广用水者协会等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让农民直接参与农业生产用水的管理和监督。深化水管单位的管理体制、产权制度、运行制度以及人事、财务、分配制度改革,逐步推行管养分开。
3规范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全面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及合同管理制,强化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监管。强化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健全工程质量行政领导人责任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参建单位领导人责任制、终身负责制等质量责任制度。加强对水利工程造价管理和资金管理,严禁截留和挪用工程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切实转变“重建轻管”观念,落实水利工程维修和管理经费。新建工程要和管理设施同步建设,并在工程设计中明确管理经费的来源渠道。
4推动水利科技创新。切实加强水利规划、勘察、设计、科研、水文等前期基础工作,着力推进水利工程自动控制体系建设,实现工程运行信息化。大力实施人才战略,加快水利科技人才的培养。搞好水利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促进水利技术成果的产业化。
三、切实加强对水利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水利建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把治水业绩作为政务督查的重要内容。要按照适应发展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要求,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合理开发、利用、配置、节约和保护水资源,兼顾生产、生活、生态用水”的原则,修订和完善全市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近期计划,完成大中型灌区节水和延伸改造、河道综合治理、防潮减灾、农村饮水等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专项规划。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全力支持水利建设。计划、财政部门要合理安排投资计划,积极筹措水利建设资金;要适应形势变化,积极调整财政支出和金融信贷结构,大力支持水利建设和节水、治污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土地征用和拆迁补偿工作;公安、审计、电力、交通、环保、市政、港务、渔业、新闻等部门、单位都要落实措施,积极支持水利建设。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科学管理和水资源调度,为政府当好参谋。全市上下都要大力发扬团结治水的精神,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