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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安府办发[2005 ]5 号

颁布时间:2005-01-06 00:00:00.000 发文单位: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 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机构 :

  《安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后,已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安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顺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 黔委厅字〔2004〕21号)和《中共安顺市委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安顺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安市发0004〕11号)文件精神 ,组建安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加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市人民政府委托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直属事业单位,正县级建制,列入参照试行国家公务员制度范围。

  一、职能调整

  ( 一 ) 原由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承担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划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二 ) 原由市卫生局承担的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能,划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三 ) 原由市公安局承担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 , 划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四 ) 原由市商务局承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资格审查、登记发证职责 , 划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为:

  ( 一 ) 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定全市安全生产发展规划 ; 监督和检查安全生产方面的综合性 规章制度的实施。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 , 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 二 ) 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 研究提出安 全生产重大问题处置和重要措施的建议 ; 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市有关部门和各县 ( 区 ) 人民政府 ( 管委会 )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 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及有关规定 , 负责组织权限范围内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 ? 参加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协调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承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 , 督促、检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 三 ) 负责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 ,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伤亡事故调查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协调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 四 ) 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 五 ) 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对社会中介组织从事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 六 ) 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有关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 , 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拟定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

  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成果的推广和技术示范工作。

  ( 七 ) 负责监督和综合管理全市工业企业、煤矿、非煤矿山、

  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 、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 八 ) 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

  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 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 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 九 ) 组织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工作。

  ( 十 ) 负责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的监督管理 , 对建筑施工企业、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进行监督,根据有关法规 , 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 ( 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等 ) 或验收的 ? 依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 , 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

  ( 十一 ) 承办上级有关部门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4个职能科(室):

  ( 一 ) 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秘、会务、信访、机要、保密、档案、财务 L 资 产、社会综合治理、宣传、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等工作。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统计分析、信息发布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 负责全市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分析。

  ( 二 ) 安全生产协调与应急救援科

  联系市有关部门和各县 (区)的安全生产工作 ,及时掌握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 ; 组织、协调全市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依法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参与相关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 监督和检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相关法规和规章、规程、标准的实施 ; 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 , 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指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习;统一指挥、协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 分析预测特大事故风险 ,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 三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科 ( 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和安全生产标准;研究拟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科技规划 ; 研究拟定会市安全生产重要措施和意见 ; 组织、指导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示范及安全生产科研成 果推广工作 ; 依法组织、指导和监督特种作业人员 ( 特种设备作业 人员除外 ) 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 管理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工作 ; 监督检查生产 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煤矿、非煤矿山、建材、冶金、有色、地质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 ; 组织相关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 指导和监督 相关的安全评估工作 ; 负责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 ; 组织、参与 相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 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 参与相关的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 四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二科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

  依法监督检查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贸易行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 ; 指导、协调和监督公路、水运、民航、 铁路、建筑、水利、邮政、电信、林业、军工、旅游等行业的安 全生产工作。

  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设立及其改建和扩建的安全审查、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容器专业生产企业的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乙类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并监督检查;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 依法监督检查化工 ( 含石油化工 ) 、医药和烟花爆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作业场所职业 卫生情况;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以及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组织相关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和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估工作;负责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组织、参与调查处理相关的事故 ,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及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培训中介机构的管理。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事业编制 18 名 ( 含工勤人员编制 3名 ), 其中 , 局长 ( 市安委办主任 )l 名 , 副局长 ( 市安委办副主 任 )3 名 , 总工程师 1 名 ; 正副科长 ( 主任 )8 名 , 主任科员或副 主任科员 1 名。

  五、其他事项

  ( 一 ) 关于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问题。工矿商贸

  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分级管理 , 分级负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市管理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并承 担相应行政监管责任 , 县 ( 区 ) 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负责本地区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行政监 管责任。

  ( 二 ) 关于交通、铁路、民航、水利、建筑、国防工业、邮政、电信、旅游、特种设备、消防、核安全等有专门的安全生产主管 部门的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督管理问题。公安、交通、铁路、民 航、水利、建设、国防科技、邮政、信息产业、旅游、质检、环 保等部门具体负责本行业或领域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 并 承担相应的行政监管责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从综合监督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角度 , 指导、协调和监督上述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

  ( 三 ) 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 ? 并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 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 , 组织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市公安局负责烟花爆竹运输通行证发放和烟花爆竹运输路线确定工作 ,管理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 实施烟花爆竹厂点四邻安全距离等公共安全管理 ? 查处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邮寄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拟定烟花爆竹行业规划。

  ( 四 ) 关于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 , 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行为;市卫生局负责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检查和救治 , 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和职业卫生评价及化学品毒性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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