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府办发[2004]36号
颁布时间:2004-04-13 00:00:00.000 发文单位: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市文化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团市委、市法制办、市文明办《关于开展全市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的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四月十三日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文化厅等部门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04]17号)和全省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保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拟于2004年4月至8月在全市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专项整治重点
(一)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
1、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的“黑网吧”;
2、对证照不齐的“网吧”等经营场所必须予以整顿;
3、坚决查处以电脑学校、劳动职业技术培训班、电子阅览室、计算机房等名义变相经营“网吧”的行为;
4、严厉查处接纳未成年人和超时限经营的行为;
5、坚决打击网上传播有害文化信息的行为。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地区:
1、市区内各“网吧”经营场所;
2、县城所在地各“网吧”经营场所;
3、交通沿线乡镇所在地“网吧”经营场所。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4月10日)。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文化、工商、公安、电信、教育等部门要按照黔府办发(2004)17号文的要求,明确部门的职责、任务,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意见。
(二)清理整治阶段(4月10日至7月31日)。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全面执法检查和集中整治。对违反《条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依法查处。
(三)检查验收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各地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检查,全市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将进行重点抽查。各地也要组织区域性2检查验收工作。楷体蝗重点是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法违规行为是否等到有效遏制,管理责任是否落实,群众是否满意。对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显著的地区和守法经营单位要予以表扬,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未完成专项整治任务的县(区),由市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进行现场督查,限期内未解决问题的将给予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各级文化、工商、公安、教育、财政、共青团、法制办、文明办、电信等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集中行政执法力量,普遍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工作,深入检查《条例》执行情况,把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各地要成立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研究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问题,加强督导、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由市文化局牵头,会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电信分公司、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法制办、市文明办、团市委成立专项整治协调小组。专项整治协调小组要定期召开阶段性工作会议,对阶段性工作进行小结,对下阶段的工作进行安排。
(二)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专项整治工作要从有利于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管理出发,建立网吧管理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反弹。在专项整治和日常管理工作中,各级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在2004年8月前建成全市联网、分级监管、标准统一、功能完备的远程计算机监管体系,实现对网吧和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全程实时监管。要通过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家长、老师和社会各界人士作为义务监督员或特邀监督员,并明确监督员的权利和职责,以“网吧”经营场所进行社会监督。要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各职能部门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方便宜群众举报,对举报属实的个人,要实行奖励制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无证经营的“网吧”营业场所必须依法取缔。公安机关要对“网吧”营业场所的网络信息安全、治安和消防安全严格依法查处。电信服务单位要加强接入服务的监管力度。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把杜绝中、小学生进入营业性“网吧”作为日常行为规范的教育内容,各中小学校及学生宾长要积极配合。财政部门要提供专项整治工作的经费保障,尤其要提供对“网吧”营业场所安装远程监控系统的经费保障,并保障举报奖励制度经费的落实,法制办要对相关职能部门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文明办要把“网吧”经营单位列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共青团要把杜绝未成年人进入经营性“网吧”作为培养“四有”新人的内容之一。在变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各职能部门在认真检查重点的同时,还要对上网网址备份记录、入场上机登记本和擅自增减计算机台数等事项进行认真检查。
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职能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成功经验,并用文字的形式把经验规范下来,用以继续加强对“网吧”营业场所的日常监管。通过专项整治要引导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向规模化、连锁化、主题化、品牌化方向健康发展,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改造和提升现有网吧产业。
自2004年4月1日起,除设立网吧连锁企业外,各地一律暂停审批新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三)专项整治工作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的整治工作责任制,特别是要落实基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责任。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格依法办事,确保整治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将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各地、各部门尤其是职能部门必须站在立党为、执政为民的高度,对辖区域内的所有“网吧”营业场所进行全面、彻底、反复地检查,不留死角。
(四)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在整治期间,各地文化行政部门要及时掌握、汇总本地区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每月的10日、20日、30日向市协调小组按时报送一次有关情况,重大情况或案件要及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