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府办发[2004]10号
颁布时间:2004-02-18 00:00:00.000 发文单位: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贵州省安顺市经贸委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安顺市经贸委《关于2004年各县(区)、管委会工业经济目标考核奖惩办法》,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四年二月十八日
2004年度安顺市各县(区)、管委会
工业经济目标考核奖惩办法
为确保今年全市工业经济目标任务的完成,为实现全市GDP增长10%的预期目标做女同志应有的贡献,明确各县(区)、管委会的责、权、利,进一步促进我市工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加快推进我市新型工业化进程,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奖惩范围
西秀区、镇宁自治县、普定县、平坝县、关岭自治县、紫云自治县、安在开发区管委会。
二、考核体系及考核分值
目标考核体系为七项指标(总分100分)
——全部现阶工业部产值 (10分)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现价工业总产值 (14分) 入库税金 (16分)
工业增加值 (16分) 地方技改投入(16分) 产销率(14分)
——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利润总额 (14分)
三、考核评分规则
1 、全部现价工业总产值、规模以上现价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入库税金、产销率、地方技改投入六项指标考核评分按下式计算:
完成数
考核分 = ————×标准分值………(A)
目标数
2、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利润总额考核评分,指标为正数时按(A)式计算,指标为负数时按下式计算。
完成数—目标数
考核分 =(1+ ———————— )×标准分值
目标数
3、单项指标考核分、最低分为0分,最高分为标准分值的二倍。
4、在年度考核中,县(区)属单户工业企业技改投入(含招商引资)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增加1分;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增加2分;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增加4分;4000万元以上(含4000万元)增加5分;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增加7分;8000万元以上(含8000万元)增加10分。
5、对不按规定上报统计财务资料的县(区)、管委会,实行年终考核扣分制度,按缺报一次扣一分的计算办法,年终从考核总分中相应扣除。
6、各县(区)、管委会工业经济考核完成数按市统计局汇总上报数确认。
四、奖惩办法
1、总分在120分以上(含120分),并全面完成七项指标为一等奖,奖励获奖单位4万元。
2、总分在105分以上(含105分),120分以下,并全面完成六项指标为二等奖,奖励获奖单位3万元。
3、总分在95分以上(含95分),105分以下,并全面完成五项指标为三等奖,奖励获奖单位2万元。
4、总分在95分以下(不含95分),又未完成考核年度入库税金指标,罚目标责任人两个月的标准工资(四项标准工资之和)。
5、受处罚的县(区)、管委会目标责任人的罚款由市经贸委负责收取,列入下年度奖励基金(滚动使用)。
五、资金来源及兑现
本年度工业经济目标奖励金由财政局列入年度预算,并划拨到市经贸委帐户戊项存储,年终市人民政府授权市经贸委安排兑现。
六、奖金分配
获奖单位从奖金总额中提取10%奖励县(区)书记、县(区)长、管委会主任和分管工业的副县(区)长、管委会副主任,余额由县(区)经贸局、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提出分配意见,经分管副县(区)长、管委会副主任审定后进行再分配,其中:县(区)经贸局、安顺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获奖金额不低于奖金总额的60.
七、本办法由市经贸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