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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市加工贸易发展的通知

东政办字[2004]18号

颁布时间:2004-03-15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推动我市加工贸易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发展加工贸易的重要意义

  加工贸易是拉动对外贸易快速发展的重要力量,大力发展加工贸易有利于引进国外资金和先进的技术与管理经验,有效地利用国外资源和市场;有利于扩大就业、增加财政收入和扩大出口创汇,减少因国家退税机制改革而对地方财政形成的压力;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推动产品升级;有利于加快区域经济发展,为县域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发展加工贸易的重要意义,摆上突出位置,采取有效措施,

  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实现加工贸易发展的新突破。

  二、强化措施,推动加工贸易快速发展

  (一)认真搞好发展规划。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搞好调查研究,结合各自实际,确定近期和长远发展目标,制定发展加工贸易的中长期规划,并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二)突出抓好加工贸易招商。要进一步加大境外招商力度,争取在引进加工贸易项目上有新突破,以招商引资推动加工贸易发展。一是突出面向日本、韩国、台湾、香港及东南亚地区开展多层次的招商活动,大力引进加工制造业项目。积极组织参加各类境外加工贸易展览等活动,在境外招商活动中重点推出加工贸易类项目。二是切实办好2004年东营经贸洽谈会,把加工贸易项目招商作为经贸洽谈会的重要内容,力争取得更大成效。三是充分发挥县区和乡镇在发展加工贸易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引进加工贸易项目,掀起发展加工贸易的新高潮。

  (三)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大投入,搞好标准化厂房建设,增强项目承载能力。同时,改造利用现有闲置车间、设备,提高配套能力,吸引加工贸易项目落户。

  (四)培育壮大加工贸易队伍。积极鼓励支持现有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业务,加强对企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在出口退税、信贷额度、表彰奖励等方面对加工贸易大户给予政策倾斜;培养和引进翻译人才,为企业开展对外交流创造条件。

  三、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对加工贸易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实行目标责任制。各县区都要确定1-2个乡镇,进行重点指导扶持,以典型带动加工贸易发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加快推广联网监管模式,为企业搞好直达服务。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办事时限,加快项目审批速度。加强部门协作,形成联动机制和管理合力,努力为加工贸易发展营造宽松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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