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政办发[2004]100号
颁布时间:2004-12-24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东省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了提高企业年检效率,更好地为企业服务,改善发展环境,市政府确定,自2005年起,对在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内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内资企业联合年检的部门和年检项目为:市工商局的企业年度检验和广告经营资格年检;市国税局的内资企业税务登记证年检;市地税局的税务登记证年检;市质监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市建委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年检、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市政建设施工企业资质年检、勘查设计单位资质年检和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年检;市旅游局的旅行社年检;市贸易办的煤炭经营资格年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年检和药品生产许可证年检;威海海关的内资自理报关企业年检。
二、联合年检的时间为每年的2月16日至3月15日,地点在市行政审批中心。
三、除工商部门仍按原标准收费外,联合年检不增加新的收费。
四、各联合年检部门要各司其职,依法审验企业报送的年检文件;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并通知相关联合年检部门。
五、各联合年检部门要严格依法办事,不得随意增加审查内容,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审查标准。
六、各联合年检部门要加强对中介机构和企业的监督和管理,保证年检资料的准确性。要加强信息处理与管理,逐步实现信息共享。
七、各联合年检部门不得在本系统内另行组织对企业的年度审查(不包括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经常性检查工作)。
八、各联合年检部门要把联合年检作为改善我市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措施,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落实,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参加联合年检;违反联检规定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认真研究部署,提前做好人员组织、公告宣传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到位;需要与上级部门联系衔接的,要及时与上级部门搞好联系衔接。
九、内资企业联合年检办公室设在市行政审批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联合年检的具体协调工作。每年联检前的1个月,市联检办要向企业发布通告,告知联检的内容和有关要求,提高联检一次成功率。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