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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实施《威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通知

威政办发[2004]11号

颁布时间:2004-02-20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东省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威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省政府批准同意。为认真组织实施好《规划》,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规划》是全市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纲领性文件,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按照“有序有偿、供需平衡、结构优化、集约高效”的要求和“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妥善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利益关系,统筹规划、科学开发、合理利用和依法保护矿产资源,促进矿产资源永续利用和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二、《规划》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依据。各级地矿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划》要求,严格审查矿业权人的资质条件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申请,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勘查、开采项目,不得批准设立矿山企业,不得审批、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

  三、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要建立健全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领导责任制,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各种违反《规划》的行为。对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规划》的单位及有关责任人,要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各级要将矿产资源规划目标和主要指标纳入同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严格执行。要加大对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调查评价工作的投入,并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开采,逐步建立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履约保证金制度。加强对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不断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保护水平。

  五、建立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地矿行政主管部门,在编制矿产资源规划过程中要统一采用与《规划》相一致的数据库标准,建立本级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加速推进全市矿产资源管理的信息化,提高规划管理水平。

  六、荣成、文登和乳山三市的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经省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由同级人民政府审查后报市政府批准。矿产资源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同时,要加强宣传,接受社会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

  二○○四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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