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政办字[2005]58号
颁布时间:2005-11-21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以下简称《决定》)和《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05〕142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特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开展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精神,科学合理确定征地补偿标准的基础性工作,是规范政府征地行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对当前及今后加强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抽调业务熟练、作风严谨的人员组成专业队伍,集中力量认真开展工作,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对因不能按时完成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订工作而影响我市建设用地审批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为加强领导,市政府确定成立淄博市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各区县、高新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领导,科学组织,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扎实工作,保证质量。
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工作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财政、国土资源、农业、统计、物价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确保按时完成任务。一是落实工作经费。各区县、高新区要确保经费的落实,以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抓好人员培训,明确工作标准和要求,把握基本原则,广泛深入地进行实地调查,做好有关基础资料和数据的收集、分析,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步骤开展工作。三是在广泛调查、深入分析的基础上,自下而上的调查测算、调整平衡后,经实地验证和听证后形成技术成果;同时要注意工作的衔接,特别是要搞好区域之间、统一年产值与区片综合地价之间、辖区内与周边区县之间的衔接。
三、把握原则,搞好听证。
在初步确定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测算结果后,要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要求组织听证,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及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听证情况进行修订,真正做到制订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合法、合理、科学,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要求。
附:淄博市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淄博市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宋锡坤(副市长)
副组长:
盛慧文(市政府副秘书长)
田锡富(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
王同顺(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修德(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兆安(市农业局副局长)
刘太岭(市统计局副局长)
单连荣(市物价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王同顺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