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政办发[2004]54号
颁布时间:2004-06-09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东省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和公安部《关于认真做好全国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4〕6号)精神,我省将自2005年1月1日起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二代证”),并同时停止制发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为了做好我市换发搣二代证“的准备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换发“二代证”是国家的一项重大决策,对加强行政管理,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推动我国信息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此项工作涉及范围广、技术含量高、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周密组织,认真抓好落实。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公安、财政、计划、人事、劳动保障、民政、信息产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对全市换发“二代证”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和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负责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市区都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本地区换发“二代证”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以及集中换发“二代证”的重要意义,营造全社会依法办证、用证和积极参与、配合换发“二代证”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各项保障措施。根据国家规定,居民身份证将由原来地市级制发改由省级制发,现在公民持有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必须于2008年年底前换发为“二代证”。为适应人口信息采集、传输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保证人员、资金、技术设备等及时到位。公安、信息产业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开展信息系统及通信信道升级改造工作。要充分考虑集中换发“二代证”、人口管理、人口信息应用等各个环节,建设数据完整、信息准确、功能完备、性能优良、安全可靠、运行稳定的人口信息管理系统;针对各类工作需要,分阶段、分层次开展技术、业务培训;建立健全信息采集方法、数据质量标准、运行管理制度、奖惩办法等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家规定的信息网络配置标准,保障所需经费。根据财政分级负担原则,市级财政负责市级人口信息系统和到各市区、开发区通信信道的建设及维护费用;各市区、开发区财政负责本市区(开发区)公安(分)局、派出所人口信息系统和到派出所通信信道的建设及维护费用。
三、全面开展城乡门楼牌整顿工作。门楼牌编号是公民法定住址的登记依据,也是“二代证”集中换发前,人口信息系统能否顺利完成升级改造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数据来源。国务院明确规定公安机关负责门楼牌管理工作,各级要抓紧理顺工作关系,建立健全工作机构。要利用6月至10月4个月的时间,动员和组织街道(镇)、居(村)委会、企事业单位和物业管理等单位,按照《威海市门楼牌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集中开展门楼牌编排、整顿工作。公安、建委、民政、规划、房管等部门要予以积极配合。通过整顿,使全市城乡座座楼房(院)门上有牌、家家户户有号,并做到编排规范、整齐统一、档案齐备。整顿后的详细地址信息必须录入现有人口信息系统,地址数据必须符合“二代证”制发技术标准。
四、认真做好户口核对工作。证件信息数据与居民实际情况、各类户口簿册相一致,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是制作高质量身份证件的基础和保证。集中换发证件前,各级政府要统筹安排,组织公安、计生、民政、教育、统计、人武等部门,抽出专门力量,借鉴人口普查方法,全面清理、准确登记辖区人口的基本情况和数据资料,为换发“二代证”工作的顺利实施打下良好基础。核对的重点内容包括:一是辖区内重户口、人户分离的人员。二是出生、迁移、复员转业、回国、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等未登记常住户口人员和其他户口待定人员。三是死亡、服现役、出国定居等应注销未注销户口的人员。四是暂住人口的原户口所在地、暂住地点和暂住时间等。核对的重点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地址、公民身份号码、照片等。对核对中发现的问题,要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及时加以解决。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户籍管理措施,使户籍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
二○○四年六月九日
威海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梁 良(副市长)
副组长:孙盛川(市政府副秘书长)
郑岐浩(市公安局政委)
成 员:于春元(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春晓(市财政局副局长)
邵在义(市人事局副局长)
王逢洋(市计委副主任)
田述忠(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李明亮(市民政局副局长)
杨 军(市信息产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于春元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