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政办发[2004]61号
颁布时间:2004-06-14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市政府同意《烟台市200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四年六月十四日
烟台市200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作好200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本方案。
一、2004年全市地质灾害趋势预报
(一)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区域、灾种及重点防范期。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我市降水量可能较往年有所增加。根据我市地质环境特点和以往发生地质灾害的历史记录,地质灾害以汛期发生的崩塌、泥石流、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
我市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区域和灾种:
1.昆嵛山区、艾山-牙山山区、大泽山区北麓崩塌、滑坡、泥石流易发防治区。
昆嵛山面积约200平方公里,主峰海拔653.8米,区内山高坡陡,部分区域植被覆盖率很低,地表风化层及人为采石废弃物等为泥石流发生提供了物质基础,曾发生过多起泥石流灾害,规模不大。
艾山-牙山山区主要分布在栖霞、蓬莱市境内,其中栖霞市境内海拔600米以上的山峰10座,400米以上的山峰108座,区内多次发生泥石流灾害。1979年7月31日降暴雨,栖霞市柳家-亭口一带发生泥石流,冲毁农田2.97万亩,房屋2961间,水库塘坝429座,桥涵195座;29人死亡,损失惨重。目前,区内多处泥石流仍有再次发生的条件。
位于莱州市境内的大泽山北麓,区内花岗岩、大理石开采历史悠久,多处废石、废渣无序堆放,为滑坡、泥石流的形成提供了物质条件。同时,众多陡直的采掘面极易产生崩塌灾害。
2.矿山采空塌陷防范区。
我市因采煤、金、滑石等矿种产生的地面塌陷12.48平方公里,并多次发生地面塌陷灾害。1999年3月,位于莱州市马塘二采区的两间工棚发生突发性塌陷,造成6人死亡。居民区附近、公路两侧的矿山采空区直接威胁居民和过往行人的安全。
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为汛期6-9月。
(二)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根据调查,下列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为我市今年地质灾害防范重点,需要加强防治工作:
1.栖霞市北夼村-后张家村(泥石流)。
2.栖霞市安子夼村(泥石流)。
3.栖霞市生树夼-上哨村(泥石流)。
4.栖霞市蓝蔚夼村(泥石流)。
5.栖霞市黄崖底村(崩塌)。
6.栖霞市町夼村(泥石流)。
7.栖霞市西凰跳村(崩塌)。
8.栖霞市李博士夼-栾家庄村(地面塌陷、地裂缝)。
9.栖霞市香夼村(地面塌陷)。
10.招远市、龙口市境内玲珑矿田区(渣石流、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
11.招远市付家矿区(地面塌陷)。
12.蓬莱市大柳行金矿区(地面塌陷)。
13.莱州市大泽山北麓大理石花岗岩开采区(渣石流、滑坡)。
14.莱州市滑石矿(地面塌陷)。
15.莱州市马塘村(地面塌陷)。
16.莱州市206国道新城-北吕段(地面塌陷)。
17.莱州市新城村(地面塌陷)。
18.莱州市焦家望儿山金矿尾矿库(渣石流、地面塌陷)。
19.莱州市龙埠村(地面塌陷)。
二、地质灾害隐患的防治措施
针对上述19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和我市地质灾害现状,提出以下防范措施:
1.栖霞市北矿村-后张家村、安子夼村、生树夼-上哨村、蓝蔚夼村、町夼村等5处泥石流隐患。隐患均位于栖霞市境内低山区,分布相对集中。据调查,历史上均有不同程度的泥石流发生,均具有再次发泥石流的条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预防:
(1)建立群防网络定期巡查,暴雨期加密巡查,发现灾情按速报制度执行。
(2)汛期之前疏通加固流域内泄洪渠道,以利快速泄洪。
2.栖霞市黄崖底村、西凰跳村两处崩塌隐患。对黄崖底村崩塌隐患进行巡视检测,雨期加密巡视,发现险情及时避让。在西凰跳村南公路崩塌隐患处设立警示标志,提示过往车辆行人尽快通过,以防不测。
3.招远市、龙口市境内玲珑矿田区渣石流、地面塌陷等隐患。对区内较大规模和居民点附近的渣石流、尾矿库进行安全稳定性监测,雨期加密巡视。对区内民采集中区、塌陷高发区进行隔离。西山罗山电视塔西南侧地裂缝要加密观测。
4.栖霞市李博士夼-栾家庄村、香夼村、莱州市滑石矿区东侧,马塘村东北和东南、新城村东部,龙埠村、招远市付家金矿区,206国道新城北吕段,蓬莱市大柳行金矿区等9处地面塌陷隐患。禁止居民区附近浅部探采活动,设立危险警示标志,圈定危险范围并进行隔离。加强日常观测,汛期对建筑物开裂、地面裂缝等险情加密观测,及时发现问题,减少灾害损失。
5.莱州市焦家金矿望儿山尾矿库渣石流隐患。该尾矿库1980年投入使用,1992年服役期满,库坝垂直高度39米,库内存沙80万立方米,库底及周围有空区分布,以往发生过多次小规模地面塌陷,对尾矿库及周围地区要加强日常观测,汛期加密观测,以防产生渣石流、地面塌陷影响尾矿库稳定,产生灾害事故。
6.莱州市大泽山北麓大理石、花岗岩开采区渣石流隐患。要加大对废石堆稳定性的治理,加强对露天采矿坑周围边坡稳定性监测,减少崩塌、滑坡、渣石流产生的灾害损失。
7.尚未进行《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的县市区要于汛期来临之前尽快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排查,确定灾害隐患点。各县市区要对调查中发现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及时制定防灾减灾措施,建立群防群测网络。
三、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灾工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层层建立和落实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
(二)认真调查,编制实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各县市区要在地质灾害调查的基础上,划定今年汛期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和防治重点,制定落实各项防灾减灾措施。其中,栖霞市、莱州市、招远市、蓬莱市、牟平区等重点防治地区要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在汛期来临之前完成修编县级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强化汛期巡查,采取有效防治措施。汛期是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突发性地质灾害易发期。各县市区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所辖区内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进行巡查。巡查中要“以人为本”,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要设立警示标志,对地质灾害隐患制定具体可行的防治措施,向灾害隐患区(点)所在的乡镇、村和单位介绍防灾知识,提高干部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搞好对有关乡镇、村和单位的检测值班人员的培训,建立群测群防网络;对重大隐患点、危险点要责成防灾责任单位提出防治预案,落实责任人;组织做好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的填制、发放工作,要将防灾工作明白卡发放到每个防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避险明白卡要发放到受灾害威胁的群众手中。在各县市区进行巡查的基础上,市国土资源局将督导检查防治方案落实情况。
(四)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和灾害速报制度。各县市区要层层落实好值班制度,设立联系电话并有专人日夜值班,向群众公开联系电话。如遇突发性的地质灾害发生要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到现场进行应急处理,同时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地质灾害报送和新闻报道的通知》的要求上报有关情况。
市地质灾害防治值班电话:
0535 - 6719013(白天)
0535 - 6719011(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