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政办发电[2004]32号
颁布时间:2004-07-25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齐鲁化工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入夏以来,气候变化异常,特别是近期持续高温,暴雨、雷电、强风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带来很大影响。为进一步做好防暑降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特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暑降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求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做好防暑降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保障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结合推进“平安淄博”建设,切实抓好防暑降温、汛期安全生产和群众正常生产生活保障工作,做到及时研究、重点预防、严格落实,合理安排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二、采取有效措施,搞好防暑降温。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对当前的防暑降温工作作出部署安排。从事高温、高空和室外作业的企事业单位,要注意劳动安全防护,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同时,搞好防暑降温物资供应,制定应急预案,切实保证职工身体健康。对高温作业场所,要增加通风降温设施,降低工作环境的温度,室外作业单位可以适当调整作息时间。中小学校不得利用暑期以各种名义开办培训班、补习班。有关部门要切实搞好群众生活所需水、电、气的供应,特别要做好城乡弱势群体防暑降温的帮扶救助工作。
三、切实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在抓好面上防汛工作的同时,要针对持续高温和汛情易引发各类事故的特点,结合各自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期要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各级各类企业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对生产设备定期检测,及时维修。要突出重点,加强防范。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交通安全监管,积极预防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危化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行业管理,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煤矿及非煤矿山主管部门要继续抓好安全整治;交通、市政、电力、通信、广电部门要认真做好重点路段、桥梁及电力、通信、广电线路等重点部位的巡查监护;水利、公用事业部门要保障暑期居民用水、用气安全;城建、房管、旅游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民房和旅游设施的检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四、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群众利益无小事。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市委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对防暑降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和影响暑期群众生产生活的事项进行认真研究,周密部署。主要领导要深入一线,掌握实情,对重点部位、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时采取措施,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处理。要全面落实责任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因麻痹大意、工作措施落实不力出现重大问题,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要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