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政办发[2004]34号
颁布时间:2004-11-05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东营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营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效遏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优化发展环境,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04〕8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认识和处理保护知识产权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科技进步和推动经济发展的关系,全面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的各项要求,突出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重点领域,抓住商品进出口、大型商业企业流通领域和商品批发市场、印刷复制等关键环节,查办重点案件,标本兼治,着力治本,以点带面,全面推进,依法加强保护和监管,营造良好的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的作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基本遏制群体侵权、反复侵权和其他恶意专利违法行为,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在较短时间内使生产和流通领域侵权和假冒行为明显减少,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结案率显著提高,进一步强化全社会知识产权创新和保护意识,完善监管体系,增强企事业单位自我保护能力,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建立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保护知识产权长效机制。同时,加强应对跨地区知识产权争端与纠纷的能力,进一步提升我市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信誉。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专利权的保护。依法打击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专利违法行为,及时有效地查处侵犯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侵权行为。研究制定运用行政手段制止专利侵权的有效措施,严厉查处侵犯核心技术专利权和具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坚决制止连续侵权和群体侵权的违法活动。加大对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企事业专利保护工作的指导,充分运用知识产权信息资源,避免重复研究,减少在生产审批、计划立项、产品开发中侵权现象的发生。
(二)规范著作权产品生产经营。依法整顿和规范存在侵权隐患的图书、音像制品市场和软件交易市场,坚决取缔不法销售摊点。重点打击盗版教材教辅、盗版软件和非法复制音像制品行为,查处非法印刷复制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照地下印刷复制窝点。
(三)有效遏制商标侵权行为。重点查办食品、药品等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商品商标侵权案件,查处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证明商标、集体商标专用权案件,加大对非法印制及购买使用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有效遏制假冒商品的流通。
(四)强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全面落实《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在我市口岸依法加大对进出口商品,特别是假冒和盗版商品的打击力度,遏制假冒和盗版商品的国际流通。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4年11月上中旬)。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对专项行动做出周密安排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4年11月下旬至2005年6月)。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方案的要求,全面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开展好以下三项专项行动。
1.食品、医药领域的专项行动
2004年11月-2004年12月,市知识产权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等部门、单位对食品、医药等领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专利侵权、冒充专利与假冒他人专利行为,以及假冒商标,侵犯驰名商标、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专用权的案件,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案件。对涉嫌假冒劣质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要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商业流通领域的专项执法行动
2005年1月——2005年3月,市知识产权局、公安局、工商局、版权局、质监局、药监局等部门、单位对全市范围内的大型商业企业、大型批发市场进行联合专项执法检查,严肃查处专利、商标和版权的违法行为。
3.“4.26”期间知识产权联合执法活动
2005年4月-2005年6月,市知识产权局、公安局、工商局、版权局、质监局、药监局等部门、单位在“4.26”期间召开新闻发布会和研讨会,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和联合执法活动。举办知识产权知识讲座,普及知识产权保护常识,提高全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三)总结验收阶段(2005年7月)。2005年6月底,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将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将总结报告报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2005年7月组织召开知识产权专项执法工作总结会。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要切实履行职责。各县区也要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搞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组织协调。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或行动方案,尽快做出安排。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靠上,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狠抓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对工作开展不利,出现严重问题或专项行动任务目标落实不好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