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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行政许可法学习培训工作的通知

日政办字[2004]10号

颁布时间:2004-04-09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东省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各部门,正处级事业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对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市政府要求,现就加强《行政许可法》学习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负责同志,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习《行政许可法》,可采取领导干部集体学法、举办专题讲座、报告会、培训班等形式组织好学习活动。学习要务求实效,使所有机关干部和工作人员都要了解和掌握这部法律。

  二、市行政学院今年举办的各期领导干部研讨班和培训班,都要将《行政许可法》纳入学习研讨的内容。对各部门各单位分管领导干部,将举办县处级领导干部《行政许可法》高级研讨班。

  三、学习《行政许可法》要认真对照条文,紧密结合实际,重点掌握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特别要深刻领会《行政许可法》所蕴涵的建设法治政府精神。

  四、《行政许可法》考试统一安排在4月23日下午举行,由各部门各单位自行组织,并于4月28日前将全体干部职工的考试成绩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五、学习资料可使用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编写的《行政许可法考试辅导资料》。各部门各单位可按需要数量免费领取资料及考试试卷。联系人:许丽,联系电话:8776661.

  二○○四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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