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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扶持奶牛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泰政发[2004]121号

颁布时间:2004-10-28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扶持奶牛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望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从解决“三农”问题、进一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高度认真加以落实,以确保全市“奶业富民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OO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奶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为加快奶牛业发展,进一步推进“奶业富民工程”,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政策。

  一、继续实施奶牛贷款贴息政策。对于从本市以外购进奶牛的养殖户,继续按照《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奶业富民工程加快奶牛业发展的意见》(泰政发〔2003〕52号)规定予以贷款贴息。被贴息补助的养殖户两年内不准将牛转卖、转养,否则,将追回补助资金。

  二、实施奶牛提纯复壮优惠政策。为增加优质高产奶牛数量,提高牛奶产量。从2004年10月份开始,市政府将对奶牛良种配种冻精细管的推广使用实施财政补贴。按每头优质冻精细管40元的价格,由市、县财政和农户按4:4:2的比例承担。为确保质量,冻精细管由市政府统一采购,市畜牧办统一发放。养牛户凭冻精配种登记档案、空管领取补贴。 

  三、对奶牛冻精细管储备库建设实施财政扶持政策。为加快奶牛冻精细管储备库建设,市级中心库由市财政投资建设,并向泰山区、岱岳区、高新区养殖户直接供应冻精细管。液氮、输精枪、防护用品等日耗品由市财政另行安排预算。新泰、肥城、宁阳、东平各建一个周转库,建设资金由市、县两级按1:1的比例平均分摊。30个重点乡镇各建一个乡镇级储备库,市财政每个储备库定额补助资金0.5万元,其余部分由县、乡两级负担。

  四、对规模养殖场或养殖小区实施奖励政策。对2004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养殖奶牛200头以上、日产奶量1吨以上的养殖小区或规模养殖场,经验收合格后,对投资主体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为:养殖200—400头、日产奶量2吨以上的奖励2万元;养殖400—600头、日产奶量4吨以上的奖励3万元;养殖600—800头、日产奶量6吨以上的奖励4万元;养殖800—1000头、 日产奶量6吨以上的奖励4万元;养殖800—1000头、日产奶量8吨以上的奖励5万元;养殖1000头以上、日产奶量10吨以上的奖励6万元。从2005年起至2007年底,对期间新发展的养殖小区或规模养殖场,经验收合格后按上述奖励标准继续给予一次性奖励。 

  五、对奶牛疫病防检实施补贴政策。对口蹄疫苗,继续按照上级补一块,市、县两级财政各承担一块的办法,由市政府畜牧主管部门集中采购后无偿提供给养牛户使用。疫苗要在县级畜牧部门的监督下,由乡镇畜牧站负责注射。对奶牛布病、结核病等人畜共患病的检测,按照每头牛市、县两级财政各负担5元的原则予以补贴,其余部分由养殖户承担。

  六、对种植优质牧草采取奖励政策。按照“政府服务,市场运作”的原则,由畜牧部门推荐,种植户自行购买。对种植牧草先进单位,实行以奖代补的方式,由市、县两级分别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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