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转发中央储备粮泰安直属库关于做好储备粮轮换收购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泰政办发[2004]36号

颁布时间:2004-06-10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省属以上驻泰有关单位:

  中央储备粮泰安直属库《关于做好储备粮轮换、收购工作的报告》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望根据各自职责,从支持中央储备粮的轮换、收购,满足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需要,保护农民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密切配合,共同完成今年中央储备粮的轮换、收购工作。

   二OO四年六月十日

  中央储备粮泰安直属库关于做好储备粮轮换收购工作的报告

  市政府:

  《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规定:中央储备粮的作用除了要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外,还要承担起调节粮食供求总量、维护粮食市场稳定、保护农民利益的职能。为做好今年的中央储备粮轮换收购工作,现就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采取措施,做好储备粮的轮换、收购工作

  中央储备粮泰安直属库承担着泰安市辖区中央储备粮的监管任务,自2002年正式投入运营以来,通过中央储备粮的轮换、收购、销售等调控手段,已累计在我市完成收购5亿斤以上,销售1亿斤以上,为保护农民利益、促进粮食购销企业顺价销售和活跃粮食市场提供了便利条件,对确保我市粮食市场供求平衡起到了适度的调节作用。为了做好今年的中央储备粮轮换收购工作,防止可能出现的局部卖粮难问题,我们在资金、场地、人员和调整运作机制等方面做好了充分准备工作。一是申请了2000万元收购专项准备资金,以满足收购资金需要;二是腾粮并仓,调试各类设施设备;三是拟在辖区内设立4个直收网点,同时在各乡镇设立委托代收网点,以方便农户售粮;四是发挥垂直管理体系的整体优势,大力开展产销区合作,带动相关行业发展。

  二、争取支持和配合,确保完成储备粮的轮换、收购工作

  粮食收购涉及千家万户,完成储备粮的轮换、收购工作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一是各级、各部门要对泰安直属库设在各县、市、区的直收网点给予一定的关心和支持,同时,要严肃收购政策,规范市场收购行为,坚决杜绝对售粮农民压级压价、“打白条”等损害农民利益事件的发生,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二是通过由市粮食、工商和泰安直属库等有关单位对设立的收购网点采取发放“委托收购网点证书”的办法,严格收购资格的审核把关,依法履行对粮食收购市场的监督管理职责;三是请市公安、交通、农机等部门在中央储备粮收购、调拨过程中给予支持和配合,保证收购、调拨的道路畅通,降低收购和运输成本,增加农民收益;四是请市农业发展银行给予信贷支持,严格信贷政策,合理调度和安排收购资金,确保政策性收购资金的合理使用;五是粮食、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对不法商贩的打击力度,维护正常的粮食购销秩序;六是税务部门要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落实各项税收减免政策,为收购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确保储备粮轮换、收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

  二OO四年五月三十日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