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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青岛市电子政务协调领导小组关于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的意见》的通知

青办发[2004]005 号

颁布时间:2004-02-13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东省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区、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青各单位,青岛警备区:

  《青岛市电子政务协调领导小组关于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的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发展电子政务,对于行政流程再造,提高工作效率,推进政务公开,强化社会监督,改善政府服务,优化发展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区市各部门要围绕深化“五项工程”、创建“四型机关”,加大电子政务建设特别是应用的推进力度,推动行政管理改革和创新。

  青岛市电子政务协调领导小组关于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把电子政务建设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信息化工作的重点,政府先行,带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的决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2〕17号)和我市深化“五项工程”、创建“四型机关”,优化发展环境的实际需要,现就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整合部门职能、规范行政行为、推进政务公开、强化社会监督、提高行政效率、改善政府服务为目标,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以体制增效益的方针,在全市机关加快推广应用信息技术,以技术创新推动体制创新和服务创新,为深化“五项工程”、创建“四型机关”,优化发展环境做出积极贡献。坚持的原则是:

  ———注重应用,突出重点。紧密结合行政流程再造和“服务型政府”、“阳光政府”、“诚信政府”建设,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的方针,突出内部监管、政务公开、协同办公、网上审批、公众服务五个重点,稳步推进,务求实效。

  ———厉行统一,充分共享。继续实行统一机构、统一规划、统一网络、统一软件和分级管理的“四统一分”体制,形成全市机关统一的电子政务技术和应用体系,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人才、网络、设备、软件、信息等各种资源充分共享,提高投资综合效益;严禁区市和部门各自为政、分散建设、自成体系。

  ———整合资源,协同服务。以企业和公众需要为出发点,以“四统一分”体制为保障,采用信息技术整合部门信息资源,强化部门间沟通协作,开展网上联合办公和协同服务,推动机关工作流程再造和创新,逐步实现网络环境下的“一体化政府”和“一站式服务”目标。

  ———防管并举,确保安全。严格执行信息网络安全保密的各项规定,把安全保密系统作为电子政务技术系统的必需组成部分,同期规划,同期建设。同时加强应用过程中的制度建设和系统管理,确保信息系统安全。

  二、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总体目标是:形成统一完善的电子政务技术支撑体系;初步建成全市机关共享的基础性、战略性政务信息数据库;普及电子信息技术应用,初步实现办公流程自动化、信息资源数字化、协调指挥多媒体化、审批服务网络化、政府运行一体化,提高党委政府的管理能力、决策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主要任务是:

  (一)不断完善电子政务技术支撑体系。市委市政府计算机中心要不断完善由4个平台、5个中心、1种模式组成的“451”IT架构,为全市电子政务应用提供安全、可靠、高效的信息基础设施。各区市各部门要根据全市统一规划和要求,建设和维护好内部信息技术系统,实现与市级系统互联,确保全市机关形成完整、统一的电子政务技术体系,从技术上保证“一体化政府”和“一站式服务”目标的实现。

  (二)建设四大基础政务信息数据库。各有关部门要不断完善人口基础信息库、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信息库、宏观经济数据库,并通过政务信息交换中心为全市和各部门提供服务。

  (三)普及内部网络化办公。市直各部门要在2004年底前完成部门网络(包括内网和外网)建设,将金宏网扩展到领导桌面和内设处室,实现公文流转网络化。在此基础上不断深化应用,争取2005年底前基本实现业务管理网络化和信息资源数字化。各区市要在2004年底前全面完成金宏电子政务系统改版升级,保证两级机关之间网络通信畅通。

  (四)整合资源,推进网上政务公开和公共信息服务。充分发挥青岛政务网作为全市政务门户网站作用,规范和整合各部门网站的政务公开和公共服务信息资源,形成全市机关集中、统一、规范的政务公开和公共信息服务体系,方便企业和公众查询利用。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及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发〔2002〕56号)要求,认真负责地做好青岛政务网信息资源的发布和更新工作。

  (五)建立政府与企业网上互动沟通机制。利用城市信息基础设施和现有电子政务系统,探索有效形式将政务网延伸到企事业单位,建立政府与企业直接沟通渠道。各部门要利用这一渠道,及时将政策法规传递给企业,并开展面向企业的网上调查、投票、公示、评议、投诉、听证、征询等;企业也可利用该渠道随时向市委、市政府及各部门提供信息,反映情况。

  (六)积极推行网上审批和办事服务。凡具有行政审批(含核准、审核、备案)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介机构和企业,都要逐步实行网上审批和办事服务,并积极探索网上联合办公,逐步实现一站式服务,争取全市实行网上办理的政府审批和服务事项2005年底达到30%以上,2008年达到60%以上。

  (七)建设“诚信青岛”网络信息平台,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诚信青岛”建设的意见》(青发〔2003〕16号),利用已建成的政务网络平台和信息交换平台,在市委市政府计算机中心规划建设信用信息服务器平台和数据库系统,整合政府应向社会提供的信用信息,统一向社会提供服务。

  (八)加强社区网络建设,提高基层管理和服务水平。各区要按照全市统一规范和标准于2005年底前建立社区(街道办事处)信息网,将政务网的末端由目前的街道办事处延伸到居委会,提高基层管理服务水平,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全面完整及时地收集整理基层组织、家庭、居民、暂住人口等基础信息,形成完整的社情数据库,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信息网络系统。有条件的镇可积极探索实行村级联网。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和协调。电子政务建设是一项关系党政机关管理现代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城市信息化发展的重大系统工程,对深化“五项工程”、创建“四型机关”,优化发展环境,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应对加入世贸组织和举办2008年奥帆赛对政府管理的挑战,具有重大深远影响。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由“一把手”负总责的协调领导小组,落实内部工作责任制,尽快抓出成效。全市总的工作推进和重大项目建设,由市电子政务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和协调,日常组织协调工作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和市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

  (二)建立投资保障和约束机制。将电子政务建设投资纳入财政预算。具体投资项目由市电子政务办公室按年度作出规划,市计委会同市信息办组织论证后,报市政府审批立项。电子政务系统建成后的运行经费和正常设备配备更新经费,由市财政局在部门预算中予以安排。市直各部门电子政务项目必须符合全市统一规划,并与全市系统实现互联互通,需要共享的资源必须保证共享,否则不予投资。加强对电子政务建设投资的审计监督和绩效评估,防止和克服盲目投资、重建设轻应用的问题。各区市也要按全市统一规划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其投资和运行经费由各区市安排。

  (三)建立有效的工作体系和考核评价制度。各区市要参照市里做法,建立健全专门的电子政务领导、管理和技术机构。市直各部门要确定电子政务责任处室和具体责任人,有条件的部门应建立专门信息技术机构。积极引进和培养技术与业务紧密结合的复合型人才。市电子政务办公室要组织制定科学的电子政务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定期考核评价各区市、各部门的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情况。

  (四)加强技术规范和标准建设。市电子政务办公室要抓紧制定网络、软件、网站、安全和信任服务管理等方面的统一规范和标准,为形成全市统一电子政务体系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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