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政办发[2004]13号
颁布时间:2004-03-02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东省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人事局等部门制订的《威海市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三月二日
威海市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市人事局 市教育局 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 市公安局 市计委
市经贸委 市外经贸局 市外办 市侨办
(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
为了进一步做好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吸引更多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来威工作和服务,推动全市经济超常规跳跃式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事厅等部门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鲁政办发〔2004〕3号)精神,确定建立威海市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和为国服务的方针、政策;了解和掌握全市留学人员回国服务情况;就留学人员来威工作和服务的相关政策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留学人员工作的沟通协作;指导各市区、开发区和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吸引海外留学人员来威创业。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市人事局、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公安局、计委、经贸委、外经贸局、外办、侨办等10个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人事局主要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组长,市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其他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临时召集会议。出席会议人员根据会议议题确定。
(二)联席会议的议题主要包括:传达、贯彻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或为国服务的有关文件或会议精神;研究我市留学回国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讨论需要沟通的政策规定及有关重点工作;交流通报我市留学回国工作情况;就有关工作进行协商并提出落实办法。
(三)对有关留学回国工作的重大问题,经联席会议研究后,报市政府审定。
(四)各成员单位在联席会议召开前提出会议议题,经市人事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后,提交联席会议讨论。联席会议结束后,就会议主要内容形成文字纪要,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
四、联席会议的工作要求
建立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共同做好新形势下的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对会议做出的决定,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负责,抓好落实,为留学人员来我市创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