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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职业教育统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4-04-12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齐鲁化工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职业教育统筹管理的通知》(鲁政办发〔2003〕9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区县政府负责统筹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职业教育,制定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中等职业学校、成人中专的合理布局调整优化,确保初等职业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健康协调发展。每个区县重点建设好1所以工为主和1所以农为主的规模适度、设施完善、富有特色的骨干中等职业学校。

  二、各区县政府负责统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协调发展。坚持农村教育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方向,建立并完善农业、科技、教育等部门的合作机制,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保持适度的规模和比例。建立健全区县、乡镇、村三级农村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办学网络,形成以区县办中等职业学校、成人中专为龙头,以乡镇成人教育培训中心学校为骨干,以村农民文化技术学校为基础的培训格局。要加强乡镇成人教育中心学校建设,独立建制、明确规格,充分发挥其作用。乡镇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村成人教育工作的领导,统筹解决成人学校师资力量,制定培训计划,努力改善乡镇、村两级成人学校办学条件,做好乡镇企业和农村劳动力的职业培训工作。

  三、各区县政府要统筹职业教育资源并合理配置,实行全方位、多层次、开放式办学。鼓励部门、行业、企业、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支持联合办学,推进职业教育国有民办、民办公助、股份制、合作制办学体制改革。

  四、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市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技工学校的管理以及职工培训;市财政部门要落实好有关职业教育经费;人事等有关部门配合做好师资队伍建设及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

  五、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负有直接的管理协调职能和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搞好人力资源开发,加强对本行业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指导与协调,制定并实施行业职业教育和培训发展规划。要开展行业人力资源预测,提出行业职业教育和培训发展规划及实施计划的建议;沟通行业内职业教育和培训的信息;参与行业内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源的优化配置;组织和协助对行业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检查评估工作;组织和指导行业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教学改革、相关专业的教材建设和师资培训工作;指导特殊专业和艰苦行业的定向招生、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出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规划和鉴定机构设置布局的建议;参与行业职业教育和培训的制度建设;单独或联合举办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

  六、全市各类企业都要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并作为推进企业改革与发展、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一项重要措施。要按照建立现代企业教育制度的要求,依法履行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的义务。要建立健全企业职工教育制度,对企业管理人员加强现代管理知识培训,对专业技术人员搞好继续教育,对技术工人开展技术业务培训,对一线职工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对下岗失业人员实施再就业培训,对企业后备职工做好就业前教育和岗前培训,积极开展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大对高级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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